树林召讯 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近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对辖区内公共场所住宿行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1家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了解掌握。主要检查内容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和评价情况;日常卫生检查、检测、清洗维护记录、开放式冷却塔清洗消毒记录和冷却水进行持续消毒的记录情况;空调系统机房、新风口、送、回风口的防护措施;空气处理机组、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及新风设施的卫生状况等。
检查发现,部分经营单位存在未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未按要求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开放式冷却塔未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
随着气温的回升,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的频率渐渐增加,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该项监督工作,同时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以提高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好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王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