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专版总第22期 >2018-05-10编印

关于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政策培训会暨2018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刊发日期:2018-05-10 阅读次数: 作者:

各参保企业: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旗营商环境,服务好落地企业,切实做好2018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旗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

  (二)2017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鄂尔多斯市2017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10%。〔计算方法:裁员率=2017年度裁员人数/(2017年度裁员人数+2017年末职工人数)×100%低于2017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10%〕,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不计入裁员范围;

  (三)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四)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

  (五)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三、申报资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补贴申报审批表》;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2017年度企业减员情况表》;

  (四)属于去产能任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的企业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企业稳岗补贴申报承诺书。

  四、补贴标准

  (一)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2017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包含补缴历年欠费)总额的50%;

  (二)去产能任务重的行业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2017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包含补缴历年欠费)总额的80%。

  五、补贴资金用途

  企业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

  六、其他

  申报时间、程序及相关资料请于2018年5月14日上午到就业服务局参加会议。咨询电话:0477-2259006,联系人:杜玉娥。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