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33期 >2018-05-25编印

弄虚作假骗人钱财 循线追踪难逃法网
——公安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刊发日期:2018-05-25 阅读次数: 作者:本报记者 张 桐 通讯员 冯雪梅

  迫于“还债”压力,申办多家银行信用卡周转资金,拆了东墙补西墙,多次透支依然无法归还,竟动起了歪念头,干起了弄虚作假的“勾当”,诈骗他人钱款4万余元。近日,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朋友介绍 微信上做成“买卖”

  2017年12月25日,准备为单位购买100余台高拍仪的某单位员工宋某在朋友的介绍下,通过微信添加了一个微信名为“王辰峰”的男子。因朋友曾在该男子处购买过高拍仪,且朋友称整体质量不错,所以,宋某非常信任微信名为“王辰峰”的男子。二人谈好购买的数量和价格后,通过扫描拍照的形式在微信上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约定高拍仪价格为425元一台,数量120台,总计价格51000元。

  很快,宋某按照合同约定好的价钱以公司的名义将51000元货款汇至合同约定的浙江宁波鄞州某办公设备公司的账号上。宋某本以为万事大吉,坐等收货,没想到等来的却只有10台高拍仪和失去联系的“卖家”,无奈宋某只好选择报警。

卖家“发货” 骗取钱财后开溜

  接警后,公安局高度重视,责成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尽快破案。专案组民警从发货的源头、资金的流向等方面,展开缜密侦查,并远赴浙江宁波某办公设备公司展开调查。经调查民警得知,与该办公设备公司联系的是微信名为“王辰峰”的男子,称要购买120台高拍仪,先购买20台高拍仪测试一下,测试效果好后再购买剩余的100台。“王辰峰”先期将51000元打到该办公设备公司指定账户,让该办公设备公司开好发票。该办公设备公司在收到货款后,按照“王辰峰”要求,将10台高拍仪发往“王辰峰”北京的地址、10台高拍仪发往内蒙古宋某的地址,并将剩余款项42630退款到“王辰峰”指定的一支付宝账户,该支付宝实名认证为“仝某”。

  专案组民警通过对该支付宝账户进一步侦查发现,该支付宝在收到宁波某办公设备公司的退款后,又给名为“黄某”的支付宝账户转账5000元,且“黄某”的支付宝账户收到5000元后又提现到银行卡。又一名男子“黄某”出现在警方视线,难道是2名犯罪嫌疑人合伙作案?民警判断既然提现到银行卡,应该是着急取钱用钱,顺藤摸瓜,应该会有所“收获”。

锁定嫌疑人 抓捕时遭拒捕

  办案民警通过深入分析,兵分多路。一边继续紧盯“仝某”支付宝账户动态,一边赶赴仝某的老家河北进行调查走访。

  经过两天的查证,民警得知,仝某的姐夫黄某的支付宝账户一直是仝某在使用,且黄某并不具备作案时间,而仝某最近几年一直在北京附近做生意,涉案嫌疑重大。

  办案民警来不及休息,又迅速辗转北京查实,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确定了仝某夫妇的暂居地。但仝某夫妇暂居地附近大多是租房者,人员关系混杂,民警也不能及时确定仝某夫妇的具体位置,只好暗地里展开地毯式的摸排。经过与附近几位房东的核实和几天的观察守候,民警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仝某的具体居住位置和上下班作息时间。

  在决定实施抓捕当天的近3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抓捕民警不时地调整着蹲守的姿势:站着、蹲着、坐着,等待抓捕时机。当时机成熟,民警迅速进入房间抓捕嫌疑人时,却遭到了犯罪嫌疑人强烈的反抗。犯罪嫌疑人仝某情绪激动,拒绝承认犯罪,也拒绝戴手铐。

  专案组民警将大量证据摆在仝某面前,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家属及嫌疑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近2个小时的说服教育,仝某终于打消了思想顾虑和侥幸心理,承认自己一时糊涂,将买家的货款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债务而实施诈骗的伎俩。

  目前,仝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我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