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 近年来,我旗以创建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抓手,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突出“政府主导”、突出“特色鲜明”、突出“产管结合”、突出“社会共治”、突出“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起一套责任明晰、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突出政府主导,推动创建工作高效开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政府负总责、旗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组、主体全覆盖”体系。成立了以旗长为组长,分管副旗长为副组长,农牧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和苏木镇领导为成员的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制定《达拉特旗创建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苏木镇,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旗人民政府与相关部门、各苏木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形成了协调统一、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旗委政府专门召开了创建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员大会,统一全旗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具体创建工作。
突出特色鲜明,织密农畜产品监管网格。构建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监管体系。按照“分级负责、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原则,成立了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全旗9个苏木镇、5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全旗132个嘎查村聘用219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农牧业局授权苏木镇监管站农牧业投入品监管、职日常巡查、产地准出、质量追溯、抽样检测五个方面职能,苏木镇监管站达到了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有职责的“六有”标准,形成旗有监管机构,苏木镇、街道有监管站,村嘎查有协管员的三级网格化监管格局,实现了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在标准化苏木镇监管站建设中,主要是利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人员,成立苏木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行政隶属苏木镇政府,业务有旗农牧业局指导,个别人员力量不足的监管站由苏木镇政府进行补充。在创建标准化苏木镇监管站过程中,市农牧业局配备了检测仪器设备,旗里安排人员和工作经费,苏木镇提供了办公场所。基层动物防疫员同时担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每人每年补贴15000元。构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投资300多万元建成占地面积650平方米的达拉特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重点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重金属进行检验检测,实验室已通过“双认证”资质评审。全旗9个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和2个农业园区共建成了12个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统一配备标准化试验台、速测仪等仪器设备,检测范围覆盖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全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构建市场准入体系。农牧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紧密配合,严查产地证明、检疫证明和检测合格证明,以市场准入倒逼实现市场准出。在农畜产品上市前采取基地检测和农户送检相结合、旗级监管检测机构随机抽检和苏木镇监管站定期抽检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突击抽检和常规抽检相结合的“四结合”检测方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并且将检测结果作为出具产地证明的重要依据。构建联合执法体系。农牧、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和批发零售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生农资市场严查、生产经营过程严管、销售市场严控、违法行为严打的全程监管链条。
突出产管结合,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农牧业生产标准制修订,大力开展标准的宣传推广和使用指导,积极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账,把是否按标生产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旗政府出台了“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政策,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奖励2万元,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奖励1万元。目前,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71个,其中:有机食品54个、绿色食品13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产量达到16万吨,认证面积达到12万亩。净化投入品市场。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查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非法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实行限用农药购买实名制和信息报告制,旗农牧部门利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平台调度指令苏木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对农药购买者的使用进行全程实时监管和技术指导。同时开展农资经营标准示范店创建活动,通过经营主体申请,主管部门验收,农牧业局授牌的方式,创建标准化农资经营门店17家,每个示范店给予5000元奖励,通过创建活动,带动农资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有效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分别与种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签订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告知书,并且召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会,强化各类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定期对种养殖企业、合作社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不按规定建立投入品台账和生产记录、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者依法合规生产。
突出社会共治,形成共同参与强大合力。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建成了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科学合理的长效运行机制,养殖场和屠宰场的病死畜全部在达旗两宜生物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作为生物肥原料进行循环利用。主动配合人大、政协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听证等制度,加强与行政相对人和公民互动交流,增强决策科学性。组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等公益性服务队伍,参与日常监督。建立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制度和办法,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突出长效机制,开创监管工作全新局面。强化资金保障。旗财政将农畜产品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到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范畴,按照每亩农作物1.3元、每头牲畜0.5元的标准,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444万元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制定出台《达拉特旗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方案》《达拉特旗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计划(2018-2022年)》,激励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畜产品品牌建设,旗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专门用于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创新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在道路两侧树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广告宣传牌,借助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普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加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尝试以互动宣传的方式增强效果,策划一系列群众参与度广的活动,开办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栏目,变灌输式宣传为互动式宣传,让群众乐在其中,产生共鸣。(范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