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农牧民朋友:
您好!首先对您辛勤在农牧业生产第一线,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我们在为您的丰收感到欣慰的同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希望您不要焚烧秸秆,自觉投身到秸秆禁烧和提高综合利用工作中来,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再尽一份力。
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且危害性较多。一是焚烧秸秆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和烟尘,易形成雾霾,加剧温室效应;滚滚烟雾,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极易诱发疾病。二是焚烧秸秆易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焚烧秸秆会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四是焚烧秸秆会破坏土壤结构,损害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秸秆是优质的肥料、是发展养殖业的重要饲料,是发展食用菌的良好基料,是生物质燃料和环保型的工业原料。全旗农牧民朋友要遵守法律法规,上下齐心,全民动员,共同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建议广大农民朋友要因地制宜地采取秸秆直接还田、机械粉碎还田、堆沤腐熟还田、秸秆养畜、秸秆过腹还田、秸秆作为基料种植食用菌、交付有关企业生产利用、生产生活自用等方式,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变废为宝。
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不仅是一种生产陋习,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农牧民朋友们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不听劝阻随意焚烧秸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农牧民朋友相互转告,正确处理农作物秸秆,杜绝焚烧,避免产生危害,受到经济损失和法律处罚。
禁烧秸秆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广大农牧民朋友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积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达拉特。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禁烧秸秆,爱护家园,让天空更蓝,空气更好,生活更美!
达拉特旗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