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109期 >2018-11-01编印

我旗为基层设立廉洁从政“守门员”
刊发日期:2018-11-01 阅读次数: 作者:冯丽云

  树林召讯 近日,旗监察委员会为9名苏木镇纪委书记颁发了监察专员任命书。

  9名监察专员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科级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科级以下人员、辖区内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辖区内村(居)委员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等五类人员开展监察,履行对监察对象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提醒教育,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12项职责。同时还赋予监督专员履行监督、调查,收集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线索等权限。   

  该项工作的开展是旗监察权向苏木镇、街道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设立监察专员,不断提升苏木镇、街道基层反腐败工作能力,切实解决“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了、监督不好”的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基层良好的政治生态。(冯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