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115期 >2018-11-17编印

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
刊发日期:2018-11-17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 张芳

  本报讯(记者 张芳)11月16日,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召开,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

  旗领导王平、苏振平、邱金来、张美玲、杨淳雁等出席会议。各苏木镇党政负责人,各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工委主任及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此次学习会特邀国家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安全发展中心主任赵一归专题解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他从近几年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入手,分析了当前全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势与现状,深刻解读了《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学习过程中,赵一归对《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就贯彻落实好《规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2018年4月8日起施行,是安全生产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支撑。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规定》,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学习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