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24期 >2018-12-08编印

切勿怠于维权 丧失了胜诉权
刊发日期:2018-12-08 阅读次数: 作者:

  古希腊法谚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簿上睡大觉的人”,意即:法律不保护那些自己拥有权利却疏于维护和管理的人。今年以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四起房地产公司起诉房主索要购房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而案件审理过程中就涉及了诉讼时效的问题。

  作为被告的房主对拖欠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对房地产公司抱怨重重甚至恶语相加,并纷纷表示要提出反诉申请。原来,他们之所以拖欠购房款是因为小区房屋墙体在三年前就开始严重损坏和发霉,房地产公司却对此不闻不问,没有及时进行修缮。现在房主想起诉房地产公司,却因当时没有取证保全和及时诉讼而错过时机。最终在承办法官细心的沟通和耐心的释法下调解解决。

  法官提示

  权利人认为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做好证据保全,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保护,这个法定期限也称为诉讼时效。超过时效期限起诉,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积极,若当事人对自己的权益都懒得去理,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法律就不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所以广大民众要引以为戒,维护合法权益别“过期”。 (来源:内蒙古高院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