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131期 >2018-12-25编印

我旗培育完善新型 农牧业营销主体
刊发日期:2018-12-25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 付银兰

  本报讯 (记者 付银兰)近年来,我旗遵循经济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涉农龙头企业,健全完善农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体系,补齐农畜产品营销短板,打造优势农产品产供销联合基地和市场网络。

  我旗积极扶持培育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经纪人等新型农牧业营销主体,拓展市场空间,有效衔接产品与销售市场,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家庭农牧场)”的模式,形成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带动了一批家庭农牧场和种养大户直接参与市场流通、营销。强化“农超”“商超”对接,通过建设农产品直销店、集散市场,有效拓宽了销售渠道,提高了市场占有率。运用“互联网+”思维,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围绕完善“互联网+”运营机制,扩大“线上线下”交易面,推动本土产品实现网上交易。

  目前,全旗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殖大户达1000多家,从事流通的经纪人达300多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流通企业达到34家,建成农产品物流园区4个、储藏保鲜库7座、市内直销点13家,建成各类农产品加工厂8家,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加工企业达到20家,启动运行旗级电子商务中心,建成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