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关于在我旗成立老年大学的建议
内容:在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不再满足于过去那种单一的“物质养老”生活方式,而是要求不断扩大自己的生活领域,追求更高雅、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以“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为宗旨的老年大学,是实施老年人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场所。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16年印发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对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做出部署。《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我旗作为人口大旗,文化大旗,历史悠久,文化底韵深厚,在老年教育工作上应与时俱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老年大学的建立,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提高老年人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按60 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20%计算,镇区每年约有4万老年人有接受教育的需求。目前,我旗镇内县级离退休老干部主要在老干局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加活动,其他退休老人大多在所在街道社区活动中心参加活动,由于我旗现阶段老年活动中心及各社区活动场所比较小,除西园街道的迎宾社区和锡尼街道的巴音社区相对宽敞外,其他的场地狭小,活动项目单一,大多是棋类、扑克、乒乓球,条件较好的有些图书、健身器,缺乏如书画、摄影、歌唱、舞蹈、朗颂、形体等艺术项目,缺少文化艺术氛围,不能很好地满足广大老干部对精神文化生活的多元需求。
办理提案的具体建议:
一、一是可以现有老干部活动中心为基础,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活动场地和活动项目,并明确主管单位,由组织部主管,老干局、教育局、民政局老龄办协管。二是落实学校编制,根据办学的规模,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解决必要的编制,以保持老年大学工作人员进得来留得住。三是建立党的组织,老年大学可设立学员临时党委和机关党组织,以班设立党总支、支部,以利发挥党员在办学中的作用。
二、建立联合办学体制,通过筹集慈善基金创办开院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和适量的福利彩票金作为运行经费。
三、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在保证办学质量的前提下,为民间资本开办老年大学降低“门槛”,采用入股经营或定制服务等办法,逐步对其进行“去行政化”,进行“市场化”改造,促进老年大学在数量、质量上的健康发展。
提案人:张秀英
旗委老干局关于旗政协十四届一次二次会议《关于在我旗成立老年大学的建议》的答复:
按照中办发3号文件、内党办发〔2017〕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党办发〔2018〕14号)文件要求,旗委老干部局在原有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基础上,筹建创办老年大学,已向旗委申请成立老年大学组织机构,制定了《关于成立达拉特旗老年大学的实施方案》。2018年下半年,从旗财政争取到16.8万元启动资金,在老干部活动中心现有基础上,对部分场馆(室)进行升级改造,基本达到老年大学的办学要求。目前,场馆(室)硬件设备基本完备,预开设古筝、电子琴、书法、瑜伽等十余门课程,教师也已组织到位,老年大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中。通过组织干部到市老年大学、伊旗、包头市、临河市老年大学参观学习,开拓视野,提高工作和创新能力。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已争取2019年财政预算15万元,为今后老年大学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待老年大学正式运行后,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考虑建立临时党组织,积极发挥党员在办学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