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162期 >2019-04-05编印

昭君镇、树林召镇率先在我旗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
刊发日期:2019-04-05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 王晓丽

    本报讯(记者 王晓丽)4月3日,在昭君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记者发现今年的会议多了一项议程,那就是票决产生2019年度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项目。

    会上,通过票决产生了西柳沟柴登大桥、巴音嘎查国土整理上电项目、侯家圪堵村生产联合体项目、四村地区灌域排水工程4个民生实事工程项目。

    今年,昭君镇、树林召镇作为试点苏木镇,率先在我旗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

    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是全自治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践创新,是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举措。

    民生实事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党委研究后,经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选择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以前由政府直接拍板决定的民生实事,现在交给人民代表了,以前的‘为民做主’变为了‘由民做主’。”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建勇到会指导时说道。杜建勇强调,通过票决制的实施,政府民生实事由代表来确定,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激发,他们通过走访选民、收集民意,参与决策,扩大了基层民主,丰富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内涵。把实事项目的最终确定权完全交到代表手中,运用代表集体智慧,甄别取舍,可以使项目决策建立在广泛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提高财政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民生领域公共服务决策的科学化。人大代表确定的实事项目由于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有利于实事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提高群众满意度。在实施实事项目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监督,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使民生工程成为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今年开始做,还在探索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金来说。邱金来建议在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落实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广听民意,善纳民智,最大程度地把人民意愿体现到代表票决制工作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和苏木制定的票决制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在党委领导下,政府主导和实施,人大主席团及人大代表积极协助配合、监督推进,确保民生实事票决制全过程做到动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可行;要突出效果导向,以坚持项目有效实施为目标,追求实际效果。在民生实事初选项目确定上要防止“形象工程”,反对形式主义,避免贪大求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