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166期 >2019-04-19编印

全旗河长制工作会议暨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
刊发日期:2019-04-19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 白晶晶

    本报讯(记者 白晶晶)4月16日,全旗河长制工作会议暨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全旗2018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全旗2019年度河长制工作、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哈什拉川与母花沟旗级河长马林,政府副旗长、东柳沟与呼斯太河旗级河长王帅,政府副旗长、毛不拉孔兑与卜尔色太沟旗级河长李君,政府副旗长、黑赖沟与西柳沟旗级河长杜晓彦,水利局局长、旗河长办主任奇均,各苏木镇总河长以及旗河长制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苏木镇副总河长、河长、村级河长、苏木镇河长制办公室全体人员在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政府副旗长黄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黄建军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对于进一步夯实各级管水治水责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全面落实河长制的行动自觉意识,抓好各项任务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全旗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能力。

    黄建军强调,河长制工作和“清四乱”行动战线长、任务重,各级河长、各苏木镇与各有关部门要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清四乱”工作取得实效。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河流梳理工作的领导,河长制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和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落实。要加大资金保障,及时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旗财政预算,确保河长制工作和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强化考核问责,全面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将督查检查工作常态化。要加强宣传引导,多角度、全方位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会后还开展了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就河长制业务工作、各级河长职责以及河长通APP使用等内容,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