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用途?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补助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人均0.8万元;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搬迁资金住房自筹人均0.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补差人均0.02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0.975万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专项建设基金人均0.5万元;国开行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人均3.5万元。前四项(0.8+0.2+0.025+0.975)资金2万元用于住房建设,后两项(0.5+3.5)4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同步搬迁人口所需建房资金,自治区本级补助标准为人均1万元。
27.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安置方式?
答: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嘎查村内就近集中安置、新建移民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自建房、自购房、投亲靠友等。
28.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前期费用?
答: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资金预算没有安排项目前期费,各地根据各自实际按照工程建设需要统筹安排解决。
29.易地扶贫搬迁发改委和扶贫部门的主要职责?
答:发改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扶贫部门核定的搬迁规模和搬迁对象,组织编制本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危房改造:
30.什么是危房?
答: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鄂尔多斯扶贫开发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