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18〕47号)等规定,在X640解柴线K14+000流动超限检测站、X631马呼线K62+300青达门流动超限检测站安装了双向电子抓拍系统,现将启用超限超载检测抓拍系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9年6月3日零时。
二、启用地点
1.X640解柴线K14+000检测站,检测站前方设置流动超限检测提示牌及禁令标志。
2.X631马呼线K62+300青达门流动超限检测站,检测站前方设置流动超限检测提示牌。
三、有关要求
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引导线路进站接受检测。对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引导线路进站接受检测、车货总重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闯卡拒检或故意损坏检测设施设备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
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