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自治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各级地方政府首长防汛职责》等规定,依据《达拉特旗委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包联苏木镇(街道)的通知》(达党办函〔2019〕46号)文件,为切实做好我旗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经旗委、政府同意,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分段承包责任制。各苏木镇已将黄河、孔兑、水库、淤地坝等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人和苏木镇、嘎查村领导分段承包责任人及技术责任人落实到人。要求各级防汛抗旱承包责任人及时到位,开展工作,做好防汛抗旱检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若有人员调整变动,相应人员承担原岗位的防汛抗旱责任。
附件:1.2019年达拉特旗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2019年达拉特旗十大孔兑防汛责任人名单
3.2019年达拉特旗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4.2019年达拉特旗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达拉特旗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