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197期 >2019-08-09编印

产业兴 乡村旺
刊发日期:2019-08-09 阅读次数: 作者:本报记者 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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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是基础。可在农村“六七十年代的人种不动地,八九十年代的人不会种地”已成为普遍现象,为切实推动产业发展,我旗坚持向改革要动力,通过加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推广土地合作经营、产业联合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全面推动产业振兴。

锻造产业振兴领头军

    “我们一起种植的玉米长势很好!”吉格斯太镇张义城窑村北刘社红霞合作社负责人蔺茂林笑着说道。蔺茂林不仅是合作社负责人,还是北刘社最年轻的农民,他曾服兵役期满后便去企业谋职,后来看到农村有更好的发展机遇,二话不说就选择回乡创业。2017年3月,蔺茂林联合村里的5户村民创办了合作社,并推动联合经营模式,虽然只有200多亩地,但效益明显。为了带领更多农户走合作经营之路,他参加了2018年镇里举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19年便组织全社村民集体走上了联合经营的发展道路。“这种方式不仅解决了村民种不动地的难题,也实现了土地增面积、增肥力,农田增产量增效益,村民也增长了发展的信心。”蔺茂林说。在他的带领下,村民们对这个年轻人信任有加,主动向合作社缴纳种植费用,让合作社联耕联种,并依托合作社开展统一的农机服务、绿色防控、灌溉施肥,统一收割并进行秸秆回收,合作社还负责找市场,进行联营联销。

    蔺茂林是我旗新型职业农民大军中的一员。近年来,我旗逐步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牧民制度,构建资格条件、教育培训、认证管理、生产扶持、社会保障等政策体系,把田秀才、土专家、返乡农民工、农业企业家、农业科技人员等培养成新型职业农牧民,让他们成为农村牧区发展的“绿领”,成为推动产业振兴的领头军。

土地合作经营迸发新活力

    鄂尔多斯市千世兴腾种养殖合作社是树林召镇南伙房村于今年新成立的一个共赢制土地合作社。合作社整合36户83人用集中连片的142亩土地入股合作社,每亩土地保底400元。合作社从入股的36户中选择5户懂技术、善经营、威望高的村民,对142亩土地进行集中经营,年底除掉保底价以及种子、化肥、机械等一切开支,10%的利润归5户经营者所有,剩余90%的利润归36户村民共同所有,并按照每户的入股土地数量进行分红。“从春季耕种到秋季收割、销售,期间各个环节工作全部由我们5户经营者搞定,其他村民什么都不用管就有固定的保底收益,同时年底还能进行分红,经营者也能获得更多一些利润,真正体现了‘共赢’的理念。”经营户白拖女说道。

    土地合作社的好处不止白拖女说的这些。通过土地联合经营,重新整理打掉了田埂等闲散土地,种植面积增加了,同时规模化经营还进一步提升了种植的标准化,也推动了滴水灌溉等新技术的应用,节水、节肥还增产,农户也有了更多的自主支配时间,可以进入合作社打工也可外出打工,收入来源更加广泛。“我们村去年就开始探索这种模式了,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村民们的积极性很高,都说土地合作社给他们合出了新希望。”南伙房村党支部书记闫楞高兴地说道。

    今年以来,我旗下大力气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合作社组合+农户”等模式,采取“保底+分红”等多种利益分配方式,将过去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土地整合起来进行集中经营,推动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并逐步推动实现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精细化,助推农村产业振兴。目前,通过土地托管、入股分红、代耕代种、牵线搭桥、共赢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土地合作经营,实现经营规模18.68万亩,土地合作经营也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和效益的双重提升,更多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有效激发了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产业联合发展“联”出新天地

    树林召镇林原村蔬菜产业发展不仅富了村民,还有效地辐射带动了周边村的蔬菜产业发展,推动形成了树林召蔬菜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其“保善堂”品牌更享誉区内外,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虽然树林召镇蔬菜产业发展强劲,但经营模式仍以传统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在品种选择、种植技术、市场对接、产品销售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弊端,种植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整体不足,整个产业还不大不强不优。

    乡村振兴中推动这一产业取得新发展?树林召镇开出了建立蔬菜产业联合体的良方。(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