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聚焦总第199期 >2019-08-16编印

一张“处方”治愈“三种病”
刊发日期:2019-08-16 阅读次数: 作者:本报通讯员 冯丽云

    医生开处方是为了给病人治病,2019年以来,旗纪委监委也开出43张“处方”,这些“处方”开给了我旗个别苏木镇党委、政府和旗直部门,“处方”开出后,让“患病”的单位远离了三种“病原体”,增强了内部“免疫力”,及时防止了“疾病”传染漫延。

    这是什么样的“处方”呢?这是旗纪委监委开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病因”是旗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单位存在的工作程序方面的漏洞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及时整改;二是单位或个人有不正确的决定需及时纠正;三是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归结到具体内容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惠农资金发放、民生政策落实、财务管理、三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这些情况下,旗纪委监委要求党委(党组)、镇政府、部门限期整改,并能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起到了“治病”和预防作用。

    百闻不如一见,还是看看具体的诊疗过程。7月15日,旗纪委干部赵伟给恩格贝镇政府送达了监察建议书,原因是在查办恩格贝镇某村某社原社长(非党)的案件时,发现其在任时截留社集体资金、违规享受草原生态奖励金的问题,因该社长不是党员,旗纪委监委不能对社长做出党纪政务处分,可是为了能给群众一个满意的回复,又能对其他村社干部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旗监委开出了监察建议书,一是要求当事人将违规所得交回镇政府财政所保管,待社里社员大会作出分配方案后,再将资金交回社里进行分配;二是撤销当事人违规取得的相关权属证件;三是由镇政府对当事人作出通报批评。恩格贝镇政府收到旗监委的监察建议书后,按照要求分别落实,群众对处理结果也很满意。

    类似这样的“诊断书”还很多,如针对某些部门在污染整治、公车管理、财务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旗纪委监委都分别给相关部门提出了监察建议,这其中既有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处理的要求,也有对部门进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提出的建议。

    为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旗纪委发挥以案促改的作用,2018年以来专门组织召开了全旗公职人员党规党纪培训、嘎查村“两委”警示教育大会,结合身边的案例进行讲解剖析,让参会的人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让纪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根据近两年监察建议执行情况看,凡接收到旗纪委监委监察建议的部门,再没有出现类似的问题,不难看出,监察建议书开出后,让部门内部的漏洞和苗头性问题得到遏制,保证了部门政治生态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