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203期 >2019-08-30编印

智能防控 科技便民
——公安局“智慧公安”建设成效显著
刊发日期:2019-08-30 阅读次数: 作者:本报通讯员 鲁晓龙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盗窃案件高发态势,公安局依托“智慧公安”建设,按照“公安主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群众受益”建设模式,探索推出电动车物联网防盗系统,进一步延伸了智能防控体系神经触角,实现了更精准打击和防范盗窃犯罪。运行以来,通过系统平台协助查破电动车盗窃案2起,确定了3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为7名车主找回丢失电动车。全旗可防性盗窃案件同比下降28.3%,其中,电动车盗窃案同比下降62%。根据第三方民意测评显示,全旗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8.6%和97.9%,同比上年明显提升。

构建防控“一张网”  

  采用有源RFID+WSN物联网基础技术,在十字路口、沿街道路、商业中心、重点部位、居民小区和城乡结合部广泛安装无线监控基站(包括固定基站和移动基站),将众多监控基站织成一张监控网络,对每辆已登记电动车进行识读,并将信息发送到公安监管平台,平台可以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轨迹跟踪。同时,车主也可以用手机下载APP实时查看自己电动车的位置和轨迹。截至目前,全旗范围内共计安装信号接收基站170台,基本实现城区、城郊结合部全覆盖。

安装防盗“平安芯”

  群众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和购车发票(未能提供购车发票的需签署车辆来历承诺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车辆信息、车辆照片、车主信息登记备案,缴费安装防盗号牌和电子芯片。电子芯片内置电池使用寿命达3年以上,随机安装在车身隐蔽处,难以被发现破坏。截至目前,全旗已累计登记备案电动自行车2.5万余辆。

建立惠民“双保险”  

  按照“无偿登记、有偿安装防盗装置和自愿办理商业保险”的原则,安装费用为电动车100元,电动三轮车150元(包含防盗备案号牌、防盗电子标签、安装服务费、保险公司提供的3年车辆盗抢险)。第三者及车上人员责任险由车主自行选择是否购买。备案车辆被盗抢,车主报案经公安机关受理后,60天内车辆未能追回的,车主可以凭有关证明材料,申请盗抢险理赔,可获得400至1200元的赔偿,真正把电动车物联网防盗工程建成了惠民工程。

拓展便民“新渠道”  

  为最大化利用现有资源优势,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公安局依托物联防盗系统平台,免费向全旗患有老年痴呆等易走失特殊群体发放“走失定位卡”。监护人可以通过手机APP随时查看携带人实时位置,变被动寻找为主动看护。如遇外出走失情况,定位平台可查看走失人员实时位置或行动轨迹,缩小查找范围,让走失人员平安回家。此项工作已于6月份开展实施,为50余名群众办理了“走失定位卡”。目前,在树林召镇区已实现全覆盖,农牧区将陆续开展实施。

提升治安“管控力”

  物联网管控平台的建立,实现了对人、物、事件各种信息的自动化采集,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平台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重点对信息异常的人、物、事件进行管控,最大限度地缩短各类重点高危人员、布控对象和被盗物品的发现时间,并生成查控指令,实时发送到治安卡点、路面巡控以及安保现场执勤警力的警务终端,打通了指挥调度和警务终端互联互通“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扁平化指挥调度,提升了警务实战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