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旗人民政府危房改造联合办公小组审核认定,以下住户房屋符合改造条件,现公示如下
1. 孙引万,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村雀计窑子社。
2. 刘有小、郝海燕,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大白房子社。
3. 屈振清、李春玲,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交流会十九街坊。
4. 刘永祥,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大街南、泰兴路东。
5. 刘海军,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村大城西社。
6. 张咏梅,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昭君路西、化肥厂东。
7. 张凤森,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昭君路西、化肥厂东。
8. 刘春奎,改造房屋位置位于金鹏路东、白塔东、南园街北。
9. 李光、苏改连,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村大城西社。
10. 张亮,改造房屋位置位于甲湾子社光荣院东。
11. 田永峰,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商城路西二十栋。
12. 李二玉,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村大城西社。
13. 王慧,改造房屋位置位于白柜村林场社。
14. 段满福、葛志平,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村营盘社。
15. 白蓉,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昭君路东、锡尼街南、四季花城北。
16. 高莲女,改造房屋位置位于金鹏路东、白塔东、南园街北。
17. 班怀成,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村大城西社。
18. 张玉贵,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大街南、农电局东居民区。
19. 敖剑锋,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大街南、真金南。
以上危房改造住户在公示期间,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旗危房改造联合办公小组工作人员联系。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将按有关程序报旗人民政府进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2日 —10月16日
联合办公小组联系方式:
旗政府办公室:刘雄义 13847752755
自然资源局经办人:米龙 14747930009
分管领导:金霞 15134894455
树林召镇城城镇办:岳雄15934976902
树林召镇镇土地管理所经办人:雁强1594736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