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旗已处于森林草原防火期(防火期: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5日),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防火意识,严禁将火源带入林区,严禁野外烧茬烧荒、焚烧垃圾、野炊、生火烘烤食品、吸烟、明火作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不履行防火责任、拒绝接受防火检查、不消除防火隐患、未经批准野外用火、过失或故意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处以2000元—10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5000元的罚款,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森林草原防火 人人有责
特此公告
达拉特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