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223期 >2019-11-15编印

好事一件接着一件来
讲述者: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大红奎村萨仁图娜拉
刊发日期:2019-11-15 阅读次数: 作者:内蒙古日报记者 施佳丽

    我叫萨仁图娜拉,今年45岁,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虽然生活平淡,收入微薄,但一家三口也过得安逸幸福。

    2015年,儿子考上了北京理工大学,我高兴之余也为一年近2万元的学杂费犯了难。没想到,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丈夫郝永明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左腿膝盖粉碎性骨折,光治疗费就花了近9万元。儿子上学,再加上丈夫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全落在我一个人的肩上。

    我是个很要强的人,家里的50亩玉米地一直咬牙坚持种着。尽管如此,家里的境况也没有太大好转。直到2016年,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我家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好事儿一件接着一件地来了。

    那一年,政府补贴1.2万元产业发展资金,我决定发展养殖业,就用这钱买了20只绵羊,再加上父母亲的支持,养殖规模发展到了70只。2017年,我丈夫的身体也逐渐康复了,还在饭店找到了一份合适的营生。靠着党的好政策,我大胆扩大了种养殖规模,玉米和苜蓿种了近300亩,绵羊数量也增加到了近150只。2018年,我家顺利脱贫。

    可羊群壮大了,羊肉的销售价格却不是很理想。我就想着丈夫刚好是厨师,自家又有羊肉,为什么还要给别人打工呢?两个人一合计,我们说干就干,开起了自己的农家饭店,现在饭店每月的纯利润就能达到1万元以上。

    收入增加了,我们家的日子也红火起来了。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能尝到幸福的滋味全靠党的好政策。前年,我们夫妻先后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就在3个月前,我正式成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现在,我家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主”,我也成了村里脱贫致富的榜样。

    汛期的时候,为抗洪抢险的村民无偿提供水和食物,或者招聘我们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来我家饭店打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深知对于一个遭遇生活困境的人来说,别人的帮助有多重要,或许只是一件举手之劳的小事,但是却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是我的深刻体会,也是今后要努力去做的事情。(转自《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