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228期 >2019-12-03编印

我旗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
刊发日期:2019-12-03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 张 芳

   本报讯(记者 张 芳)11月28日,旗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会议召开,就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林业生态建设特别是经济林的发展和培育情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等,约见旗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局和交管大队负责人。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建勇,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亮华、王永丰、陈柏树、邱金来,政府副旗长白国东,旗人民法院院长杨淳雁出席会议。旗监察委员会、旗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旗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各苏木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旗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以及交管大队负责人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听取汇报后,与会的人大代表围绕全旗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林业生态建设特别是经济林的发展和培育情况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等提出询问、意见和要求,约见部门负责人现场耐心细致地做出解答。

    杜建勇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代表约见活动的重要意义。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职权,是一项法定的代表履职活动,是对国家机关实施监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助于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升自身形象,有助于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促进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各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开展约见活动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通过开展约见活动,畅通代表与“一府两院”及部门沟通交流的渠道,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促进工作。

    杜建勇强调,各级人大代表既有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力,也有协助政府推进工作的义务,要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继续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基层访民情、听民声、汇民意,实现凝聚人心、关注民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目标;要从全局出发,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协助政府推进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检查活动,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和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旗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约见工作,把代表约见工作视为践行“两学一做”、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工作来抓。

    杜建勇强调,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改进活动方式,注重互动,强调配合,切实发挥代表约见的作用,促进群众关注问题的解决,努力推动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