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白晶晶) 12月27日,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建勇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亮华、陈柏树、邱金来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预算调整及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列入预算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经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核、分类整理后转交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共45件,其中财税口6件、工口5件、农口10件、城建口9件、社会事业口10件、公安口5件。收到建议后,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代表建议所反映问题,已得到解决的有17件,占办理总数的38%;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27件,占建议总数的60%;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有1件,占建议总数的2%。会上,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魏留锁、王五命、辛俊梅依次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经会议表决通过,免去孙洁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包立平为刑事审判庭庭长。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马林,旗人民法院院长杨淳雁,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婵,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旗财政局负责人,各苏木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旗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