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270期 >2020-07-31编印

“3×3”举措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刊发日期:2020-07-31 阅读次数: 作者:本报通讯员 郝雨

我旗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部署要求,始终坚定政治巡察定位,通过强化组织、队伍、信息化三个保障,打好方式运用、协作配合、督导指导“三套组合拳”,压实问题认领、监督、整改“三个责任”,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进程,提升巡察质效。


强化“三个保障” 打造一流“监督哨”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高点站位,统筹谋划,夯实“三个保障”,推动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行。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旗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听取汇报、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巡察工作落实见效。审议通过《巡察工作规划》《机动式巡察办法(试行)》,研究出台28项巡察工作制度,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队伍保障。设置“一办两组”组织架构,发挥熔炉作用,配齐选强领导班子和巡察干部。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抓提升、三年求质变”的思路,从2018年开始,开展以“五大建设”“四创四提”“四项机制”为主题的干部队伍建设年、提升年、巩固年活动,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厘清岗位职责,制定绩效考核办法,细化量化干部考核指标149条,严格考核问效。制定日清单、周汇报工作制度,形成层层履职抓落实的工作氛围。

强化信息化保障。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机密一般级机房1间,接通纪检监察内网,加快巡察数据填报等工作进度,保障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信息实时交互。建成标准化档案室,强化档案运用管理,为市、旗两级推荐干部和评优评先查询廉洁自律情况 227人次。强化单机版应用,巡察前通过“演示”“操作”“模拟”“现场答疑”4个环节,让巡察干部熟练掌握使用规程。


打好三套“组合拳”  点亮巡察监督“探照灯”


创新巡察组织实施工作,打好巡察方式运用、协作配合、指导督导三套组合拳,有效提升巡察质效。

打好方式运用组合拳。统筹运用常规、专项、延伸、点穴式等巡察方式,推进巡察全覆盖。常规巡察,按照全覆盖任务要求和上下联动、板块轮动原则,统筹安排常规巡察7轮,对54个单位进行了巡察监督。专项巡察、交叉巡察,配合市委巡察机构对旗扶贫办开展联动专项巡察、对3个镇开展交叉巡察,有效提升了巡察质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在巡察人员、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方式4个方面突出“专”的特点,有力推动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延伸巡察,采取“巡镇(街道)带村(社区)”的方式,按照地域、生产方式种类不同对村(社区)分类,合理摆布组次、人员,制定巡察方案、工作流程、问题清单,完成对132个嘎查村、26个社区巡察延伸全覆盖,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有效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点穴式”巡察,旗委书记直接点对象、点内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和河道“清四乱”对4个党组织开展“点穴式”巡察,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等方式直接印证问题,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通过常、专、延、“点穴式”等方式,十五届旗委前七轮共巡察覆盖58个党组织,覆盖率达79.5%,嘎查村、社区延伸覆盖率达到100%,有形有效推动全覆盖任务稳步落实。

打好协作配合组合拳。巡前抽调审计、财政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综合协作组,为巡察组提供专业支持。加强与协作部门联络协调,探索建立“巡察+纪检”“巡察+审计”“巡察+政法”协作机制,拓展监督力量融合广度和深度,形成监督合力。协作单位先后派员参加巡察工作36人次,向巡察组提供相关资料213份,有效提高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

打好督导指导组合拳。实行“一谈两书一督”,督促巡察人员把纪律挺在前面。“一谈”,即巡前开展集体谈话和警示教育;“两书”,即巡察组组长分别和副组长、巡察人员签订《巡察工作纪律承诺书》《巡察组保密责任书》;“一督”,即对巡察人员遵守巡察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在发现印证问题、完善底稿等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领导小组组长、巡察办主任先后开展集体谈话和警示教育16次,巡察组长共签订“两书”219份,巡察办开展监督检查30次,业务指导11次,有效促进了巡察干部履职尽责。


压实“三个责任” 淬炼倒逼整改“悬顶剑”


坚持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以及巡察办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压实问题认领责任。建立健全“双参会”“双反馈”“双通报”“双台账”等制度,压实问题反馈、问题认领责任。“双参会”制度指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参加巡察反馈会的同时,邀请被巡察单位分管县级领导参加,放大监督效应。“双反馈”制度指巡察情况向主要责任人进行反馈,签收《巡察反馈意见签收单》;向领导班子进行大会反馈,做到直面问题、精准到位。“双通报”制度指将巡察情况向旗委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向旗委政府相关领导通报问题30次,督促承担监管责任;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11次,建议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双台账”制度指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责任台账”“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34个党组织下达督办通知书,约谈4名履职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

压实问题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三方联动整改监督机制,实行方案报告“三方会审”、日常监督“三方会诊”、整改情况“三方会查”,压实整改监督责任。“三方会审”,旗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三方共同审核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共审定20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43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对32个党组织提出修改要求。“三方会诊”,三方共同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共同参加20个被巡察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43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督查汇报会,提出意见建议56条。“三方会查”,三方联合成立督查组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查评估,共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46个,对34个党组织提出接续整改要求。

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坚持以整改成效衡量整改责任落实,通过督促立行立改、严肃责任追究、化解信访矛盾、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整改公开,压实整改责任,实现成果运用。督促立行立改。督促33个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127个,追责问责18人,追缴清退资金0.6万元,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严肃责任追究。移交问题线索76件,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53人,追缴资金553.7万元。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追责问责319人,兑付扶贫滞留资金1070.7万元、上交固定资产处置款13.7万元,解决民生领域问题107个。化解信访矛盾。坚持巡访结合,开门受理信访问题,共受理并移交来电来访84件,及时跟踪问效,化解信访矛盾。2019年全旗信访量339件,同比下降32.74%,其中涉及各苏木镇信访量185件,同比下降29.19%。完善制度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完善相关制度314项,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5项,为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推动整改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既以党内文件进行内部通报,又向社会公开,展示巡前巡后变化。前五轮向43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788个问题,公开787项问题,有效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满意率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