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288期 >2020-10-13编印

关于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刊发日期:2020-10-13 阅读次数: 作者:

全旗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2021年全旗城乡居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已开始缴费。

一、参保范围:具有我旗户籍的城乡居民、非我旗户籍的我旗在校在园学生以及持有我旗居住证且在其他地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户籍人员。

二、缴费时限和标准: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缴费标准:每人305元。

三、代缴人群

1.具有本旗户籍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孤儿、一级和二级残疾人的个人缴费,由旗政府全额代缴。

2. 具有本旗户籍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个人缴费,每人155元,旗政府代缴150元。

3. 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参保人缴纳50元,旗政府代缴255元,采取先全额缴费后反补的办法。

4.代缴人群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就高原则补助,不重复享受补助。   

请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苏木镇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缴费手续。     

请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费并互相转告周知。

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