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297期 >2020-11-13编印

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暨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召开
刊发日期:2020-11-13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 张芳

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暨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JPG

        本报讯 (记者  张芳) 11月9日,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暨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召开,旗委书记王枫作讲话,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高怀京部署工作。苏智雄、王平、乌尼尔吉日嘎拉、尚振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石泰峰书记在鄂尔多斯市听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讲话精神和市委《关于督导达拉特旗煤炭领域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反馈意见》精神,解读了《落实市委督导达拉特旗煤炭领域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王枫指出,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内蒙古的重大政治任务,自治区党委、市委高位推进、强力攻坚,现在到了最关键、最吃劲的时候。各牵头领导、各部门、各专项工作组要在思想上再深化提升,在工作上再加力提效,从严从实抓好工作,以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王枫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压茬推进整治整改进度。相关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责任落得不实、工作进度不快、整治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细化整改举措,加快整改进度,尽快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盘点,举一反三按时保质完成整治整改目标任务;要聚焦重点难点,抓好国有资产损失追缴工作。

        王枫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制度。要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现的问题和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再梳理,根据问题性质、情节,制定追责问责清单,提交旗纪委监委把关,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要全面堵塞制度监管漏洞,不断强化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形成长效机制;要关心关爱煤炭企业发展,坚持整治违规违法问题与促进企业合法合规发展相结合,全心全意为煤炭企业做好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建设,确保有效增加煤炭供给,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高怀京就落实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确保专项整改任务按时落实到位,要在追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时限完成追缴工作,确保应缴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