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304期 >2020-12-08编印

人社扶贫政策
刊发日期:2020-12-08 阅读次数: 作者:

一是助保贷款(脱贫不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未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政府贴息贷款)

二是社保代缴(为贫困户代缴 100 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三是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助力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法定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经开办个体工商户,符合贷款条件可以申请 2 年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15 万元)。

四是针对法定劳动年龄内脱贫不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法定劳动年龄内:女:16-55 周 岁,男:16-60 周岁)开发公益性岗位,包括保洁、保绿、治安巡逻等岗位,实行半日制工作制,岗位补贴 880 元/月。

五是开展“春风行动”、就业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用工企业和贫困劳动力搭建供需平台,推送企业用工信息。

六是推荐就业见习岗位(条件:年满 16-24 周岁未就业青年及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 3-12 个月。见习岗位:全旗企事业单位见习基地提供的见习岗位)

七是就业技能培训,针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员,开展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