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305期 >2020-12-11编印

旅游扶贫政策
刊发日期:2020-12-11 阅读次数: 作者:

达拉特旗文化和旅游局扎实推进全区旅游产业扶贫工作,不断提升旅游产业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带动能力。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 2020 年旅游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0〕8 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全区旅游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区乡村旅游发展,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创建类型及要求:主要分为“整村推进”、“企业+贫困户”和“能人+贫困户”三类旅游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创建。

   (一)“整村推进”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创建条件:村集体组织实施的整村推进旅游经营项目,参与入股和旅游经营的农牧户达到 50%及以上。

   (二)“企业+贫困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创建条件:景区、旅游商品生产、从事旅游经营以及其他旅游服务的企业,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人数达到 10 人及以上,或带动当地贫困户增收效益明显的,以及建立长期帮助农牧民增收市场化机制的企业。

   (三)“能人+贫困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创建条件:从事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商品生产以及旅游其他服务的个体经营户,直接带动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增收,人数达到 5 人及以上。

   支持政策:1.适当给予项目资金补贴;2.给予旅游咨询服务、宣传营销和人员培训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