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314期 >2021-01-12编印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鄂尔多斯市反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情况
刊发日期:2021-01-12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 郭建军

        本报讯(记者  郭建军)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鄂尔多斯市反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情况。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包波主持召开向鄂尔多斯市委书记牛俊雁的反馈会议,出席对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向牛俊雁同志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同志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刘海涛代表巡视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牛俊雁主持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了表态。

        刘海涛在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流程逐步简化,市场准入门槛逐步降低,市场主体负担有所减轻,政务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巡视来看,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和短板弱项。主要是:贯彻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要求不够深入,安排部署工作“慢半拍”,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打折扣”,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搞变通”,行政许可擅自设定,行政审批办理随意,“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不实,“区域评估”推进迟缓。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够到位,传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压力不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严格。营造良好服务环境不够充分,公共服务质量不高,政务服务意识不强,数字政务联通不畅,法治环境保障不力,诚信建设力度不足,拖欠企业账款、违规入股经营、承诺事项不兑现等问题多发频发。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刘海涛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包波在讲话中要求,鄂尔多斯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下大力气改善和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强化使命担当,自觉扛起抓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策环境,秉持亲清的政商关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决破除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要注重整改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全面整改和立行立改相统一,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狠抓重点整改任务落实,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切实把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改彻底、改到位。

        牛俊雁代表市委作了表态,表示对巡视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扛牢政治责任,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形成市旗联动、部门协作工作合力。精准聚焦问题,强化措施、严肃要求、突出实效,确保取得整改综合效果。坚持统筹兼顾,把巡视整改与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改善地区发展环境、做好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旗区。王枫、高怀京、杜建勇、刘永福、苏智雄、王平、赵咏峰、崔永平、乌尼尔吉日嘎拉、王蛟、周春田等全旗副县以上在家领导,各苏木镇、街道及旗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达拉特旗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