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316期 >2021-01-19编印

旗委第三巡察组向政府办等7个单位 党组反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
刊发日期:2021-01-19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 郭建军 实习记者 薛雅方

        本报讯(记者 郭建军  实习记者 薛雅方) 按照旗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1月12日至15日,旗委第三巡察组先后向政府办、工信和科技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局、发改委等7个单位党组,反馈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

        旗委第三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向各单位反馈巡察情况,既实事求是地肯定了各单位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取得的成效,又客观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巡察发现问题是一种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各被巡察单位党组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和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列出任务,细化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相关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的问题,领导班子要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整改重点、整改措施。要及时向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和旗委巡察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报告,旗委巡察办将会同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评估,对不担当不负责、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下一步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抓好整改,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王平、赵咏峰分别出席部分巡察反馈会议,对做好巡察整改等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