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旗人民政府危房改造联合办公小组审核认定,以下住户房屋符合改造条件,现公示如下:
1.刘有福,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村营盘社。
2.王娜,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北白塔公园东平房区。
3.郭文俊,改造房屋位置位于210国道东大华尖一社。
4.李玉清、郭军梅、王录女,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关碾房村羊场湾社。
5.杨文占、杨林,改造房屋位置位于210国道东大华尖一社。
6.贺莲翠,改造房屋位置位于210国道东大华尖社。
7.项美林,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村营盘社。
8.杜存喜,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昭君路东泰兴路西锡尼街南平房区。
9.高利平,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西平房区。
10.冯勇,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西平房区。
11.杜占荣,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西平房区。
12.陈秉云,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西平房区。
13.付金荣,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西平房区。
14.张福如,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西平房区。
15.刘成海,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东平房区。
16.孙奋中,改造房屋位置位于迎宾大街南五完小东210国道西平房区。
17.李刚,改造房屋位置位于迎宾大街南五完小东210国道西平房区。
18.孙凤义,改造房屋位置位于迎宾大街南五完小东210国道西平房区。
19.孙俊,改造房屋位置位于迎宾大街南五完小东210国道西平房区。
20.武三平,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大街南星火巷西平房区。
21.崔东、崔全柱,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大街南210国道东星火巷西平房区。
22.王金飞,改造房屋位置位于靴铺窑村张四圪卜社。
23.石永飞,改造房屋位置位于靴铺窑村张四圪卜社。
24.刘强、刘二强,改造房屋位置位于靴铺窑村李快圪卜社。
25.郝其,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村大城西社。
26.郁世飞,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北昭君路西平房区。
27.付果梨,改造房屋位置位于锡尼街北原中医院对面平房区。
28.杨龙生,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一完小北门对面平房区。
29.李金贵,改造房屋位置位于210国道西南园街南平房区。
30.张生秀,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大街北民幼西平房区。
31.安占斌,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大白房子社。
32.郭四虎,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泰兴路东锡尼街南平房区。
33.丁根维,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泰兴路东锡尼街南平房区。
34.赵厚,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泰兴路东锡尼街南平房区。
35.刘培业,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泰兴路西锡尼街南平房区。
36.陈云芳,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西平房区。
37.刘干奎,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西平房区。
38.刘喜云,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苗洞圪卜社。
39.郝海海,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大街南农电局家属区东平房区。
40.张建国,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大街北农电局家属区东平房区。
41.廖子义(李爱莲),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五座明沙社。
42.张双良,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五座明沙社。
43.刘蛆,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新园街南建设路东泰兴路西万太兴平房区。
44.王凤、赵永清,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小白房子社。
45.杨荣国,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东平房区。
46.贺晨峰,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东平房区。
47.关军泉,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西平房区。
48.史其,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西平房区。
49.刘蛆,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南商城路东平房区。
50.赵海东,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德胜大街北五中东平房区。
51.聂艮山,改造房屋位置位于锡尼街南裕隆新苑东平房区。
52.王荣生,改造房屋位置位于锡尼街北原中医院对面平房区。
53.马永东,改造房屋位置位于锡尼街北原中医院对面平房区。
54.王俊清、王俊义,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北210国道西平房区。
55.王海,改造房屋位置位于迎宾大街南五完小东210国道西平房区。
56.苗东,改造房屋位置位于金鹏路东十一中北平房区。
57.袁长清,改造房屋位置位于210国道西九中北猪场平房区。
58.全爱国、全磊,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新园街北三尖子平房区。
59.解小忠,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新园街南建设路东泰兴路西万太兴平房区。
60.张宏,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新园街南建设路东泰兴路西万太兴平房区。
61.杨海林,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新民社。
62.王蛆,改造房屋位置位于树林召村安太圪卜社。
63.张福喜,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小白房子社。
64.薛磊,改造房屋位置位于南园街北白塔公园东平房区。
65.贾德胜,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树圪卜社。
66.王伟,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大白房子社。
67.赵世宽,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大白房子社。
68.赵林,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树圪卜社。
69.郭利忠,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大白房子社。
70.霍建峰,改造房屋位置位于三顷地村大白房子社。
以上危房改造住户在公示期间,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旗危房改造联合办公小组工作人员联系。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将按有关程序报旗人民政府进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 —4月2日
联合办公小组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局经办人:蔺越 15048782327
分管领导:金霞 15134894455
树林召镇城城镇办:岳雄15934976902
树林召镇镇土地管理所经办人:刘乐151348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