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旗委统一部署,决定派出3个巡察组,于4月初至6月初,对旗财政局、国资委、检察院、档案史志馆、风水梁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等7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开展巡察“回头看”,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对供销合作社开展交叉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坚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整改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上述方面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受理举报方式如下:
十五届达拉特旗委第九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旗委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77—5901245。
中共达拉特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