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332期 >2021-04-15编印

被骗自杀当警示 检察官给您支妙招
刊发日期:2021-04-15 阅读次数: 作者:

近日,旗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甲以自己哥哥在北京工作,能将乙的儿子安排到某单位工作为由进行诈骗,后乙多次通过给付现金、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甲支付安排工作的费用,甲共骗取乙人民币70多万元。乙被骗的70多万元,除了自己的工资收入,多数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2020年10月28日乙服食农药“氧乐果”自杀身亡。

以帮忙安排工作为由实施诈骗,只是众多诈骗类型中的一种。近年来,诈骗案件多发,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方式花样百出。旗人民检察院近年办理的诈骗案件中就利用微信、QQ冒充领导借款或要求打款诈骗、网络办理驾驶证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网上购买理财产品诈骗等多种诈骗方式。

检察官提醒: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擦亮眼睛,谨记6个“一律”(是指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所有短信,让我点链接的,一律删掉;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一提到“安全账户”,一律是诈骗)、8个“凡是”(是指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帐户”的;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的;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统统不能相信),广大市民要学会识别犯罪分子的真面目,让他们没有可乘之机!

检察官还提醒大家要铸就防骗长城,擦亮识骗慧眼。一是戒除贪婪,勿信“天上掉馅饼”。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贪图优惠和方便,办理业务要到正规的营业厅。切勿贪小便宜,遇到上门推销不要轻易购买。防止银行卡诈骗、网上诈骗、电话诈骗,不要相信未经核实的中奖、捐助等信息、电话,不要贪图小利以免上当受骗。二是要信息保密,勿泄个人家人秘密。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自己的个人情况、手机号码以及家中的电话号码等,手机中父母、亲戚的电话最好用真名显示,不要出现容易透露出双方关系的字眼。不要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家庭联系方式轻易示人,不要将自己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借给他人使用或交于他人保管。不要填写各种来历不明的表格,不要随意扫描陌生的二维码,以防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等违法活动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