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旗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硬监督”促进提升全旗营商环境“软实力”。
在参与中抓监督 推进重大项目实现新突破
在“引”项目上靠前监督。为构建诚信市场经济的营商环境,严防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及引入项目不合理的问题,旗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投资促进中心、工信局、开发区等部门了解全旗产业结构,就招商目标区域、目标企业、目标项目筛项是否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出现为引资而引资,随意许诺优惠政策的情况。2021年,全旗引进适合产业融合发展的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项目31个,协议投资额1962亿元,正在对接项目45个,意向投资额541亿元。
在“落”项目上深入监督。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清单和专班专组跟进督查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摸排,不定期研究调度项目建设情况,对做出的合法承诺不兑现、不履约,招商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企业“痛点”“堵点”等问题,向旗委、政府专题报告2次,提出意见建议4条,督促拨付14家企业专项资金640万元,责令37户转供电主体退费38万元。2021年,全旗开复工121项,开复工率75.6%,市级调度的67个重点项目全部开复工,完成投资52.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76.2%。
在“管”项目上专项监督。进一步梳理市场准入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及行政执法情况,专项监督和整治各部门在审批、执法、公共服务、廉政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向有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13份、工作建议书2份,督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30项。2021年,共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24件,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次,召开“点对点”警示教育会2次,持续释放震慑作用。(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