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350期 >2021-11-11编印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助力经济绿色发展
刊发日期:2021-11-11 阅读次数: 作者:0

    我旗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向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全旗生态质量稳中向好,生态文明保障能力有效增强,群众生态幸福感明显增强。


筑牢绿色发展理念,扛起生态优先重任


    近年来,我旗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扎实推进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出问题整改,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过“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和“职责明确、紧抓细管、严格考核”的精细化管理机制,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将我旗8个苏木镇、6个街道、4个园区(示范区)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18个大网格,以156个行政村和居委会为单元划为156个小网格,建立旗、苏木镇(园区、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环境网格监管模式。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形成“政府牵头、全面覆盖、网格定位”的工作格局。


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提升群众生态幸福感


    始终坚持以人民发展为中心,把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进突出生态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提升群众生态幸福感。

    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提高执法效能,先后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打危险废物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共抽查36家,实施检查36家,未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接到信访投诉182起,法定期限内办结率lOO%,已办结的信访件回复回访率lOO%,满意率达95%以上。

    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明显。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4个问题和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14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第二督查反馈的34个问题,其中20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其余14项问题正在有序推进。


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厚植绿色发展底色


    不断完善和优化污染防治措施,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全过程转变,从点源治理向流域区域整合治理转变,从单一企业治理向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持续推进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粉状物料堆场全封闭治理、强化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燃煤小锅炉淘汰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规划(2020年—2035年),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攻坚行动,完成苏家沟和物华煤矿2座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复垦区覆盖表土3600亩,露天煤矿累计还地2073.3公顷,还地率达56%。加大煤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力度,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规范商铺经412余次,清理垃圾1800余吨,硬化商铺门前场地6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454户,通过延伸集中供热管网,实现平房区集中供热1375户,3029户安装节能炉具4000多台,4家电力企业和1家化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家铝冶炼企业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积极推进神华电厂、达电全封闭工程,加强施工、道路和堆场扬尘防治,全面治理裸地扬尘。

    “碧水保卫战”战果累累。编制出台《达拉特旗水污染防治方案》、达拉特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技术方案。进一步开展高盐水污染防治,完成亿利化学、苏德环保和荣信化工有限公司高盐水结晶分盐项目。加强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北联电高头窑煤矿疏干水提标改造和综合利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完成10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水源地监管,完成展旦召、罕台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视频监控联网工程;按时完成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饮用水安全。五是强化地表水水质监测,按季度完成10个孔兑、2个水库水质监测,确保地表水水质安全。

    “净土保卫战”稳中提质。到2020年底前,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防控疑似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及时上传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并适时动态更新。明确我旗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我旗化工,尤其是煤化工等重点行业。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按要求完成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土壤自行监测工作,并将土壤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精细化、全过程管理,逐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城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全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对已实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开展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村庄及时整改。积极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旗地域实际,建设运行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优先鼓励农村生活污水进行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据农村所处区位、人口规模、聚集程度等,并结合当地规划和经济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污水收集处理模式或依托“户改厕”等方式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示范

积极引导和推进生态文明


    教育基地、环境教育基地和绿色学校创建,2021年06月,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恩格贝生态示范区被评选为第一批自治区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共创建绿色学校6所。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不断夯实。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目前,全旗共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家,污水处理能力为3万吨/日,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日填埋量约240吨/日,全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全旗建成2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与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全旗核定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11个,并按要求开展监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自动监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督促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类企业安装废水自动在线监控8台(套),废气自动在线监控36台(套)。

    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环保项目,推进网格化管理与“互联网+环保”监管体系改革,完善环境预警预报体系,提高监督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继续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监测监控数据在监察执法的运用。熟练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停产整治、行政拘留等手段,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严惩违法排污等突出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和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并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提高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对违法排污行为出重拳、用重典,依法追究偷排、超标排放企业的行政、刑事责任,全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