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353期 >2021-12-02编印

旗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提质效 普法宣传惠民生
刊发日期:2021-12-02 阅读次数: 作者:任 丹 李 博

    今年以来,旗人民检察院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普法“走出去”


    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多次到公园、广场、早市、夜市,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邀请群众互动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互动,使群众掌握了法律知识,营造了倡导学法、有效宣传、寓教于乐的良好氛围,又拉近了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目前,共开展此类宣传10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众群众5000余人。

    由多名检察官担任多个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为全旗多所中小学生量身定制法治宣传课,组成宣讲团走进学校开展“拥抱青春期”系列主题法治宣讲活动;牵头联合政法机关及教体局启动“法治之光·守护娜荷芽”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在杜绝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学校学生学法、守法和自我维权意识,为孩子们搭建起多维健康成长的安全屏障。目前共计进学校13所,授课21次,受众师生6600余人。

    为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成果,旗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美丽乡村行”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现场解读劳务纠纷等方面的疑惑。检察官先后走进白泥井镇乡村夜校、道劳窑子村物资交流活动现场,向白泥井镇全体领导干部、各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各村“两委”和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讲,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习法律法规、了解检察便民服务措施,真正做到了走近群众、贴近群众、融入群众。

    同时,努力构筑“网格员+96118+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立体线索收集模式,拓宽公益诉讼法律宣传和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开展“亮出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保护森林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林草专项整治和“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活动,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过程中,通过依法办理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持续提升公益保护宣传质效,助推黄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普法“请进来”


    为使社会各界多角度了解检察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旗人民检察院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导人民群众关注检察、了解检察、支持检察。截至目前,已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学校师生家长、企业家等百余人走进检察机关。

    为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旗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公开听证方式,促进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办理。同时抓住听证会的有利时机,通过邀请企业及社会各界代表进行旁听以及线上直播等方式对案件进行释法说理,拓展了法治宣传的广度与深度,进一步提升了宣传质效。目前共进行公开听证20件次,宣传受众达1500余人。


普法“线上行”


    旗人民检察院全力打造法治宣讲室,实现同时接入100所学校进行宣讲,未检检察官变身主播,通过“钉钉”直播的方式,连线全旗中学师生及家长,以“检校家携手,共护未来”为主题,进行了多场法治互动直播课,受众学生达10万余名;开设“互联网+法治进校园”云课堂讲授防疫普法课,全旗1000余名师生、家长同步在线观看直播,点赞数量超过10000次。

   旗人民检察院紧扣群众需要,紧贴基层实际,邀请文艺和媒体工作者走进检察机关,创作相关文艺作品加大对检察机关职能及法律知识的宣传;运用“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手段开辟法治宣传新阵地,完善互联网宣传平台,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效果。由检察院推出的《建立指挥中心,打造智慧平台,信息化助力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稿件被新华社转载,转发浏览量超102.7万。

    与些同时,通过案件办理,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融入检察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在彰显法治震慑犯罪的同时,容情于理,强化犯罪预防,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也更加注重对典型案件的总结提炼,运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语言和宣传形式将相关法律知识传递给广大人民群众,由检察院撰写发布的信息《“灵魂三问”控诉邪教之“邪”》被中国反邪教网转载,转发浏览量超500万。


普法“新据点”


    为积极延伸检察监督服务触角,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旗人民检察院在白泥井镇成立了检察服务中心暨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点,通过设置宣传屏、宣传栏及法治橱窗等,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及工作措施成效等,为群众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在下一步工作中,旗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普法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用力用智用情服务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