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354期 >2021-12-09编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提升新时代依法统计能力
刊发日期:2021-12-09 阅读次数: 作者:国家统计局达拉特调查队党支部书记、队长 吉悦

    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8周年纪念日。统计是认识国情、判断形势、制定政策的重要基础,统计效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支撑,统计数据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依法统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的具体实践。在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征程中,广大统计调查人员要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坚持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绳,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作用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科学作出的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会议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开启了我国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广大统计调查人员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

    二、用好理论武装,持续深化统计法治意识

    广大统计调查人员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以《意见》《办法》《规定》为指导,牢牢把握“真数实报”的统计工作生命线,切实承担起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细分受众,创新形式,用好各类学习资源,结合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明确法律底线政策底线和统计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政纪责任和党纪责任。基层统计调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更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持续增强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的自觉性,持续深化统计法治意识。

    三、强化执法监督,持续维护统计调查公信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源于实践、扎根于实践,为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统计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提升新时代统计执法能力、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提供了科学指南。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全力打造一支敢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利用曝光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提高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对于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打造诚信守法的环境和氛围。

    四、抓实宣传教育,持续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

    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聚焦普法主体,突出宣传实效,结合统计“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和各种大型活动,开展以《宪法》《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统计法进社区”“楼宇普法”“广场普法”“公园普法”等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注重利用微平台,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化优势,在微信、QQ、微博等平台发布和转载统计普法宣传资料,维护舆论氛围,进一步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提高普法实效性,让调查对象从真正意义上理解和支持统计调查工作,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