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369期 >2022-04-28编印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旗调研黄河河道管理工作
刊发日期:2022-04-28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 郭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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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郭建军)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占林率调研组来我旗调研黄河河道管理工作,并就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立法工作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评、杨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新树参加调研。旗委书记张秀玲、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建勇、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海丰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

    在恩格贝镇北海险工段、西柳沟入黄口等地,调研组一行通过听取介绍、问询交流、现场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旗黄河堤防建设、主河槽区边界线划定、高杆作物禁种等黄河河道管理工作情况。调研组强调,加强黄河河道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坚决扛起保护母亲河的历史重任,全力做好黄河河道管理各项工作。

    调研组要求,要统筹谋划、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堤防建设、滩区治理、河道疏浚等工作,全面提升防洪减灾能力,确保黄河安澜。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力推进流域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严格落实禁牧政策,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协同推进河道河岸环境治理,切实保护好沿黄生态环境。要严格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问效,以严的制度、严的措施,齐心协力做好黄河河道管理各项工作。要强化对禁种高杆作物等政策规定的宣传解读,提高老百姓保护母亲河的责任与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保护母亲河。

    在昭君镇,调研组一行与旗镇两级领导干部、部分市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充分听取大家对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开展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立法非常必要和及时,并结合《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和各自生产、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

    张占林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审议中,将充分吸纳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努力制定出台一部有特色、可操作、有效果的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助力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