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416期 >2023-05-18编印

统种共富:让农民收益最大化
刊发日期:2023-05-18 阅读次数: 作者:《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贾立君

       杨柳风中,草木萌动。在黄河流域最北端“几字弯”两岸的沃野平畴上,到处是农人春耕的身影。而内蒙古达拉特旗官牛犋南社却与周边村子相异——不见家家户户农忙景象,只有几台大型机械在犁地。

       官牛犋南社,是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白泥井镇侯家营子村的一个自然村,因300年前就有官家以畜力犁田而得名。

       如今,官牛犋南社创新出一种全部村民、所有土地参与的“土地合作社”经营新模式。

  这一新的土地合作方式,将土地归于集体经营,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全体村民以土地入股方式成为合作社成员。这一统种共富的经营方式由基层党组织掌握,土地经营所获收益的大部分由全体村民按比例分红,村民收入明显增加。

       与此同时,合作社提留部分收益用于发展集体经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让更多农民从中受益。

土地分红连年递增

       走进官牛犋南社,鸡犬相闻,鹅鸭声声,羊儿在棚圈里撒欢;村人悠闲,一些老年人在活动室里喝茶、唠嗑、下象棋。原来,他们不用亲自种田。

       “这已经是第五年了,我们一年到头地里都不用去就能分红。”74岁的刘二兵说,以前靠土地增收效果不明显,近几年来自土地的收入逐年增加,去年全社土地分红500多万元。

       大家七嘴八舌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几年前他们的土地有的自己耕作,有的出租给种粮大户,收入不理想。2019年4月正要春耕的时候,在村党支部的帮助下,社里组织成立“土地合作社”,110户农民全部自愿以土地入股,对全社3000多亩耕地进行集体化经营。大家选出6位村民负责种地,每人年工资2万元。每年年初,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协商确定种植品种;然后利用大型机械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实现生产流程、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秋季,作物成果由龙头企业统一收购。

       记者了解到,官牛犋南社的土地经营权由基层党组织掌握,土地归于集体经营,而不是民间组织经营或资本运作。如此一来,成本层层降低,实现了农民收益最大化。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