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经典的谚语:“穿分儿吃分儿指分儿过,老婆还用分儿娶过”,道出了一段历史渊源,改革开放前,城里人上班挣的是工资, 而农村人挣的是工分,虽一字之差,差距却不小。
挣工分,是一种记录劳动者参加劳动为社会作出过贡献的凭证, 也是劳动者参与年底分得劳动报酬的依据,“工分儿工分儿,社员的命根儿”,这句话对“工分”给予了高度概括,由此可见它的重要程度。“工分”在我国广大农村存在了几十年,它是时代的产物。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家一户独立生产经营,多劳多得,自负盈亏,挣工分这种形式便自然“下岗”了。
不过,现在想起来,还是挺有意思的,毕竟它是一种社会存在,而且我们还是亲历者和见证者,更应该是传承者,有这个义务回忆这段往事,留于后人。
如今提起“挣工分”依然历历在目,那时艰苦、贫穷,可是再苦再穷大家都毫无怨言。“东山的阳婆背到西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是为了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既然靠工分吃饭过日子,那就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出满勤、干满点,只求多挣点工分。
那时候,每个劳力都有一本劳动手册,大小同现在的驾驶证差不多,皮子是牛皮纸的,封面的上半部印着“农业学大寨”五个大字,下半部填写生产队和社员姓名。翻过牛皮纸皮子才是记工分的地方,某年某月某日,干什么活,出勤天数,工分,盖章,内容清晰,项目齐全。
六七十年代的农村还很落后,交通、农田、水利、农机、农技、乡村建设基本没有配套,农民种地往往是靠天吃饭,遇到灾年、旱年肯定都减产,或者颗粒无收。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所以,国家号召农民开渠、打井,兴修水利。我们村地处黄河南岸,南有山洪爆发之忧患,北有黄河水出岸之危险,修一条黄河防洪大堤迫在眉睫。六十年代初,差不多是举全旗之力出动民工搞修筑防洪堤大会战。那时,没有机械化,会战全靠民工肩担背扛,劳动现场红旗招展、人来人往。整个坝壕内是“清一色”的男劳力,挖土、担土,定时轮流分工合作, 当时民工的那个干劲儿真是热火朝天、你追我赶。炎热的夏天,男劳力只穿个短裤赤膊上阵,有的穿个布鞋,更多人都是赤脚上阵担土方。他们以村社为单位,编组分段,为了提高劳动效率,有时组与组之间还开展劳动竞赛。口渴了,就地趴在水边喝上一肚子水,肚子饿了,只能忍着,如此强度的劳动,在缺吃少穿的年月却没有一个人叫苦喊累。
这些人的动力就是挣工分,现场考核十分严格。听父辈们讲,现场监工小组,手里拿着钩子秤,随时随地抽查民工的担土重量,假如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当即给予扣除工分的处理。
田间的水利工程比起修筑黄河防洪堤,工程量要小得多,一般是由生产队自己完成,假如是几个生产队共用的,那也是按照地亩的多少来划分长度。所有的这些劳动都是由社员挣工分完成。
记得那时候生产队计工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要根据工种的不同确定记工的方式。
一是“件记工”,即按社员完成的工作定额确定应得工分,这种方式社员们乐意干,机动性大,自由灵活。比如给队里割草,队长吆喝着社员到了指定的地方后,简单地强调一下要求,即连好带赖全部清,不要浪费草资源,并且宣布割一斤草是多少工分,然后大家就分头行动。等到了收工时,大家各自整理割好的草,用绳子捆好,背到集中的地方过秤、计分、收工,用现在的术语讲叫“轻包”。类似这种劳动还有很多,割小麦是按垄子记分,开渠拢堰是按长度记分。
还有一种叫“死分活评”,即按照每个劳动力的强弱和技术高低评定每个工作日应得的工分,再根据劳动中的实际表现进行评议,确定加分、减分或按原定标准记分。这个比较麻烦,可高可低,由记工员说了算,这里面有了人情分。
记忆里,已经十四五岁的我,放学回家还要参加生产队的劳动,春季的开渠、拢堰、平整土地;夏季的割麦、锄地、浇水;秋季的收获等,样样都得参加。有时候出去劳动,领的任务和大人们一样,而且能圆满完成任务,记工时大人10分,我们几个学生是8分,心中自然很憋屈。回家后,和身为生产队队长的父亲唠叨,父亲总是说:“吃亏吃不死人,娃娃家不要老是计较那点分数,以后好好参加劳动就行了!”父亲没有表现出半点同情,还总这样要求我。
只要有时间,只要队上有能干的活儿,父亲便叫我跟大人一起,去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父亲要我参加队里的劳动, 也是想把我的身体锻炼得壮实一些,学点生存的本领。父亲常说:“气力是奴才,去了又回来。一个小子娃娃,不吃苦、不受累、不流汗怎么行?”所以田间地头的活儿我没有干过的不多,慢慢地队里把我也算成了一个劳力。有一年学校放暑假,我直接带着行李去乌兰淖水库(现在的羽龙湖)担了40天坝,直到开学。
父亲要我参加队里的劳动,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挣工分。家里人口多,劳力却只有父亲和母亲,他们两个人挣的工分,实在是没法养家糊口,人口多,工分少,就是缺粮户。缺粮户粮食分得少,钱就更别想了,因为他们挣的工分,不够给付分的口粮钱。所以要我去参加队上的一些劳动,好歹也能多挣点工分,多分点粮食,弟弟妹妹们就能多吃一顿饱饭。我记得很清楚,14岁那年,我正式开始挣工分,一年挣了700多分,10分为一个工,也就是70多个工,那年一个工年底分红可分到一块零五,一年我就挣了差不多80块钱,给家里帮了大忙。
第三种是“死分死记”,即按劳动力强弱和技术高低评定每个工作日应得工分,再根据实际出勤时间记分。这种形式就是人们常说的“磨阳工”,按天数记分,出工不出力,利于养活懒人,“人哄地皮,地皮哄肚皮”,实际上大集体解散这就是主要原因之一。
第四种是包工,就是现在人们说的“重包”。即生产队把一定的生产任务,按照工作定额预先计算出一定数目的工分,包给社员完成。比如在生产队砖窑上干活儿,“摔砖坯”这个环节,父亲一个人的活儿,我们全家齐上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修整的修整,起架的起架,我们的工分就可以翻番。
干不了大人们干的活儿,我就挑自己能干的承包,免得让人家说是“混饭吃”。记得有一年秋收,我就和队长争取到了用承包的办法收割玉米杆儿, 我割得很麻利,手起刀落,玉米杆儿就躺在地上了,一会儿就是一大片,比大人还快,大人一天掰多少玉米,我一天就能割多少玉米杆儿,有时还能抢到大人的前面,让大人们掰不完。队里定的,割一亩地的玉米杆儿记4分工,晚上收工,我问记工员,今天我割了几亩地啊?记工员步量一遍玉米地后算了一下,给我说总共是4亩地, 于是把16分记在我的劳动手册上,那好像是我在一天之内工分挣得最多的一次。
回望逝去的岁月,“挣工分”的时间虽短,却是我走向社会的第一步,其中虽有苦有累,但让我收获到的不只是“工分”的喜悦,更多的是无尽的遐思和精神的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