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一名文盲村妇,因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后赌气离家出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抛夫弃子,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该妇女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2014年2月,25岁的达旗展旦召苏木村民白某经人介绍与达旗居民张某结婚,二人婚后育一子。生活中,白某经常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吵,脾气暴躁的张某也因此对其进行殴打、辱骂;2015年的夏天,白某因孩子的事情再次与张某发生口角,长久的愤怒情绪让她彻底对这个家失去了信心,便在一气之下离家出走。7月期间,白某来到乌兰察布市办事,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刘某某,二人一见如故很快发展为恋爱关系;2016年5月,白某与刘某某在乌兰察布市举办了婚礼,从此,以夫妻名义同居。
2016年6月,一直都在寻找妻子的张某无意间从岳父口中得到了刘某某的联系方式,后寻到了她的家。“他们一直住在一起,互称‘老公’‘老婆’。”刘某某的邻居何某某对张某说;白某和刘某某共同的朋友程某也证明说,一直以为他俩是夫妻,还去过他们家做客,但并不知道他们没领结婚证。最终,张某控告白某重婚。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面对法院的判决,被告人白某后悔不已地说:“以前只想着摆脱被打骂的生活,再找个可依靠的人过日子,并不懂得这是犯了重婚罪。不懂法的结果就是害人害己啊!”
编后: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不仅仅是一句婚姻口号,更是一道法律底线。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的,如果像白某一样在已婚的情况下仍与他人同居且对外以夫妻相称,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仍属于事实婚姻,同样构成重婚罪。这不仅仅对自己造成伤害,对社会也是一种危害,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转自《鄂尔多斯晚报》 作者:邬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