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77期 >2018-08-11编印

达拉特旗扶贫办关于对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下达我旗生态脆弱地区扶贫移民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产业发展)分配意见的公告
刊发日期:2018-08-11 阅读次数: 作者:

  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通知》(鄂财建指〔2017〕508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产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建指〔2017〕509号)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8年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资金的通知》(鄂财建指〔2018〕103号)文件精神,经我办主任会议研究,将350.68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我旗相应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意愿发展产业2016-2018年的贫困人口,具体资金分配见附表。

  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搬迁贫困户发展产业、解决就业以及壮大集体经济等发面。用于安置户棚圈建设及其它产业发展,要按户补贴,先建(买)后补,不建(买)不补。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特色产业,结合迁入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培育特色种养业、手工业、乡村旅游等,确保搬迁贫困户稳定增收。

  附表: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脆弱地区扶贫移民资金分配表


            达拉特旗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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