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郭建军)8月31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斯琴毕力格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新芳主持会议。旗领导奇·达楞太、王兵、王帅、黄建军、杜晓彦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在我旗分会场收看会议。
会上,石艳杰通报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市环保局、达拉特旗、乌审旗、准格尔旗龙口镇作交流发言。
旗委书记奇·达楞太简要汇报了我旗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近年来,我旗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加强河道管护,全面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坚持建管并重,抓好河道治理项目建设;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治共享浓厚氛围,全面推动河流管理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全旗45条河流全部设立了河长。下一步,我旗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河道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让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共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推进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上来,充分认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决心把河流湖泊管护好、把水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
会议强调,河湖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旗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实现山清水秀长远目标。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要求,进一步细化各级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要突出治理重点,强化综合防治,通过转变生产方式,推动工业、农牧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要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要强化综合执法,突出河道、湖泊等重点区域,完善一体化执法监管体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强化和提升乡镇综合执法队力量和业务水平。
会议强调,河湖长制不是挂名制,而是责任制。各级河湖长要知责明责,加强督查,真正让河湖长制度落地落实,坚决防止只挂名不负责,坚决防止制度空转。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引导,促使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行动自觉。要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实行自然资源损害终身负责制,针对河湖生态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确保管护好全市的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湖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