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树林召讯 为了落实《农药管理条例》,根据《农药经营许可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农牧业局成立审查小组对155户提交申请的农资经销户通过实地查看及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审查,审查人员详细测量了每个经营店及库房的面积,查看灭火器、安全标识必备设施设备以及电子台帐的记录情况等,审查结束后审查小组对合格的经营户提交审查报告,随即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截止目前,我旗共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36个,18个限用农药定点经营户报内蒙古自治区植保站审批。
农药管理工作事关全旗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各个方面,而农药许可证的发放则是作好农药管理工作的首要条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且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审批核发,为我旗农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驾护航。(贾改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