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97期 >2019-08-09编印

追逃3年终落网——
我旗警方破获1.2亿元特大票据诈骗案
刊发日期:2019-08-09 阅读次数: 作者:本报通讯员 赵 耀

    近日,我旗警方历时3年4个月,数次往返北京、河南、浙江等地,行程2万余公里,成功将潜逃3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特大票据诈骗案件,有力打击了票据类犯罪,保障了全旗经济秩序的良好发展。

案发 伪造印章骗取巨款

    2016年3月14日,公安局接到达旗某公司负责人报案称,其公司被宁波昊华公司骗取1.2亿元。接到报警后,鉴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分管副局长郭紫臻任组长的专案组,全力开展调案件侦破工作。

  专案组从达旗某公司提供的信息入手,经过艰苦卓绝的调查,终于查清这起蓄意诈骗案的来龙去脉:2016年3月14日达旗某公司与宁波昊华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某某)、宁波某银行签订了一份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从2016年6月14日至7月13日,达旗某公司(卖方)同宁波昊华公司(买方)签订了20笔产品销售合同,达旗某公司根据约定在收到宁波某银行提货通知单后累计向宁波昊华公司(买方)发了1.2亿元货物。但在达旗某公司(卖方)未收到1.2亿元的承兑汇票的情况下,即1.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未经达旗公司之手已经在市场上被贴现流转。

  2017年2月14日,公安局委托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1.2亿元承兑汇票进行了真伪鉴定,结论为:1.2亿元承兑汇票上盖印的“达旗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均为伪造。涉案的1.2亿元承兑汇票系被宁波昊华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某某)伪造了“达旗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通过票据中介被贴现流转,所得资金也全部用于归还宁波昊华公司在银行债务。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非法手段获取的票据进行贴现的行为涉嫌票据诈骗罪。

潜逃  写好遗书伪装自杀

  事发后宁波昊华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某某将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均留在办公室,并附了一张亲手写好的遗书伪装自杀。经我旗公安局民警认真分析认为王某某没有自杀的可能性,应该是畏罪潜逃。

  随即,公安局将王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追逃。为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专案组民警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深度分析研判,办案民警通过多种侦查手段进行追逃攻坚,围绕王某某关系人及落脚点做了大量工作,但均未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踪迹,追逃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抓捕  循线追踪锁定嫌疑人

  逃得久,藏的深,近三年来,专案组民警不惜千里奔波,多次远赴他乡,往返于北京、河南、浙江等多地开展调查取证、寻踪觅迹、奋力追逃,但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意识较强,每一次都如大海捞针,给办案民警的追逃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但专案组民警凭着一股“咬定青松不放松”的干劲,继续攻坚克难、循线追踪。

  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李君多次听取案件汇报,并针对这起特大票据诈骗案做出指示,要求专案组全力以赴尽快侦破此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民警通过对大量数据信息的分析研判,终于发现王某某的踪迹在合肥市庐阳区出现,专案组民警立即远赴合肥市开展抓捕行动。6月13日,确定嫌疑人具体位置后,当日上午9时,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至此,涉案金额1.2亿元的票据诈骗案成功破获。同时,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同时利用票据骗取乌海某知名集团公司9500万元,骗取鄂旗某知名公司6500万元,同时上海、杭州等地均有受害公司并都已报案。

  7月1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我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