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枝莲 通讯员 任丹) 这是一起发生在我旗辖区内的交通事故。王某驾驶客车低头取物时车辆发生偏移,与骑自行车行驶的李某某相撞,造成李某某当场死亡。旗人民检察院收到原案被害人李某某的两个未成年儿子代理人邮寄的司法救助申请书,称两位申请人失去家庭主要抚养人,其母亲现以打零工为生,收入微薄,难以负担两位申请人的教育及生活费用,生活困难,请求予以司法救助。
旗人民检察院“石榴籽”窗口双语检察官通过与申请人所在地乌审旗人民检察院进行远程视频接访,向代理人详细了解了情况,并通过电话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核实了其家庭状况,认为两位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依法给予1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目前,该司法救助金已足额发放到位。
“谢谢检察官,我作为少数民族,和大家语言不通,又照顾两个孩子不方便出门,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两个孩子的母亲在远程视频接访室里,对我旗的双语检察官一再表达真诚谢意。
据了解,为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我旗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旗工作,旗人民检察院立足解决各族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创新推出了民族特色服务举措,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动增设“石榴籽”检察服务窗口,并为该窗口配齐了双语检察官,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业务咨询、诉求表达、困难求助等服务,架起了民族团结的“连心桥”。
“石榴籽”窗口自今年3月份设立以来,不断升级服务功能,全力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智能化服务体系,以“求极致”的精神进一步提升了为各族群众服务的质效,打通了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