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树林召讯 今年4月16日,旗公安局对杨某某非法采砂进行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5月2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批准,对杨某某执行逮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警方提示:河道砂石是国家的宝贵矿产资源,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非法采砂行为,非法采砂会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旗公安局将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不断强化对私挖滥采行为的打击力度。
(来源:“平安达拉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