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515期 >2025-07-24编印

“空挂床”假住院超出费用谁来担
刊发日期:2025-07-24 阅读次数: 作者:

在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空挂床”指患者已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却故意拖延办理出院手续留院占着病床的行为。这种“空挂床”行为该如何认定呢?期间的费用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2023年1月7日,被告杨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将正在此处行走的原告刘某撞倒,造成原告刘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在该起事故中杨某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杨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事前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同日,刘某因伤入院治疗。

原告刘某出院后,将被告杨某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并提出各项赔偿近45万元。

庭审中,被告杨某及其保险公司对原告刘某的伤情均无异议,但对其住院678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存疑。根据原告刘某提供的材料,刘某于2023年1月7日入院,在2023年3月18日已治疗终结,可以出院。同时,从2023年3月19日起直至2024年11月15日止的“病程记录”中,对原告刘某病情记载的表述为“愈合好、恢复好、行动自如、可出院、无需治疗”或“请求医务科处理出院事宜”。因此,被告杨某认为原告刘某的合理住院天数应为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3月18日共70天。

结合上述情况,法院认为,原告刘某678天的住院赔偿费用中,只有70天在接受实质性治疗,其他600余天只接受了普通的西医住院诊查。因此,后600天产生的护理费、床位费及治疗费属于刘某自行扩大的损失,应自行承担,同时不支持其主张的“空挂床”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向原被告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杨某和保险公司向原告赔付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并当场履行,原告撤回诉讼,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空挂床位”严重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其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属于自行扩大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本案中,原告试图通过“空挂床位”获得更多的赔偿,加重被告负担,这不仅有违诚信,也造成公共卫生资源的不必要浪费,损害了社会风气。

法官提醒:维权应当依法依规,以诚信为基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