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522期 >2025-09-18编印

党的惠民惠农政策之就业促进篇(二)
刊发日期:2025-09-18 阅读次数: 作者:

★就业促进行动政策清单之创业人员篇

一、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

(一)政策内容

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创业项目科技含量、社会效益等因素,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四个等级的一次性资助,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创业项目在获得资助后3年内,可申请滚动支持一次。

(二)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人社局人才办

联系电话:0477-5184430。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20000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0000元的创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477-2259007。

三、创业培训补贴

(一)政策内容

创业培训项目按照《创业培训标准》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给予一定的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意识(GYB)500元/人、创办企业(SYB)1200元/人、网络创业1600元/人。通过参加SYB和网络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补贴标准上浮40%。

(二)补贴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统称六类人员)。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西园小区综合楼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77-2257517。

四、创业孵化

(一)政策内容 

达拉特旗创新创业大厦4楼大学生创业园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7-5189936。

五、个人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一)政策内容

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创业人员,已经开办个体工商户,符合贷款条件可以申请3年期限贷款,利息由申请人和政府按比例分担,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

(二)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477-2259007。

★就业促进行动政策清单之就业重点群体篇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二)申领条件

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

二是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形式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00。

二、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

(一)政策内容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50%。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自财社〔2023〕181号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补贴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

(三)补贴标准

根据培训工种专业和课时按规定确定。

(四)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77-2259012。

三、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

(二)补贴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

(三)补贴标准

根据取得证书等级按规定确定。

(四)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77-2259012。

四、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组织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的培训机构给予补贴,合格人员的补贴标准按每人2000元据实核定,其中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二)补贴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77-2259012。

五、旗级就业重点群体培训

(一)政策内容

参加无人机操作、手工编织、现代种养殖技术等不符合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培训条件,但符合我旗产业发展方向的紧缺工种培训,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参照自治区同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予以经费支持。

(二)补贴标准

根据培训工种专业和课时按规定确定。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77-2259012。

六、放宽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

(一)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在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限制。

(二)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人社局人才办

联系电话:0477-5184430。

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政策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6类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定的行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确保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各项就业援助的前提。

(二)对象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城镇常住人员,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6类人员。

(三)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城镇常住人员,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符合下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四)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00。

八、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一)政策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鄂尔多斯市最低缴费基数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对象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00。

九、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脱贫劳动力和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西园小区综合楼二楼培训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12。

★就业促进行动政策清单之人力资源机构篇

一、推荐用工补贴

(一)政策内容

同一年度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产业工人与我旗企业首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推荐人数达30人以上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就业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07。

二、推荐重点群体就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成功推荐重点群体与我旗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重点群体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本旗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就业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