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形记》中,推销员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尽管它还是人的情感、心理与觉知,但虫子的外形让他成为异类。初读卡夫卡的这篇作品时我才十来岁,读后感觉非常恐惧,还做了噩梦,晨起时用被子蒙了头,仔细确认了自己的胳膊没有变成细细的虫子腿时才敢放心地爬出来……
人和虫子之间到底存在多大的界限壁垒,那时的我并不十分明了,我非常怀念那时候的自己,觉得万物都可以转化,至少可以对话,因为如此,即使没有过一件花钱买来的玩具,没有除教科书以外的任何书籍可以阅读,大人们都在忙地里忙活,根本没人顾上理我也没觉得自己的童年是灰色、寂寞与无聊的……我找到了许多“非人”的陪伴者,其中之一就是——虫子。
库布其一带,叫小型昆虫为“牛牛圪虫”,从小对词句语序敏感的我,总觉得“牛牛”比“昆虫”更纯真更形象更有温度!
夏天的时候,随便到草地里一扒拉,就会有许多牛牛冒出来。我常会拿上一个奶奶吃完了“索密痛”药片后变空了的小瓶子,把这些肥腻的虫子捉来,捧回家,放到父亲亲手堆砌好的水泥台阶上,拿根小棍划条线,作为起点,让它们来一个一米赛跑。即使同等的身材,高矮胖瘦都差不多,白虫总跑不过浑身长着毛刺的黑虫,黑虫一着地,便身轻如燕一路向西,白虫则不徐不疾,慢慢悠悠,一节一节推动身体,丝毫没有觉察到自己落入人类之手会有多么危险。
黑虫跑得快,我就把它们一遍遍地抓回来,重新放回起点,所以即使黑虫拼了老命,也总跑不了第一。我知道黑虫如果像人类一样,善于仇恨,一定会对我怨恨至极,但对于它们来说,我就是“命运之手”,它们无力反抗!不对,不对,事实是它们经常反抗,好几次,黑虫都从我的“命运之手”中灵活逃脱,巴掌大的地方怎么也找不着了,让我气急败坏。
获胜了的白虫们,我当然不会亏待它们,我会轻轻把它们重新放回草丛,比抓住它们的地方条件还要好些。我家院子里的半大鸡崽们,无法理解我的行为,它们早已在旁边垂涎了很久,以为我会把这些肥虫赏赐给它们,没想到我又把它们装回了小药瓶,这群鸡崽们,叽叽咕咕聒噪数声,不满地踱步而去了。
幼年的我的玩伴还包括一些青蛙们,当然不是长大了的青蛙,而是那些刚从蝌蚪变成青蛙的小东西。有的可能是在蝌蚪期受到过伤害吧,会缺一条后腿,但这并不影响它们的活泼。天气阴沉的时候,小青蛙们成群结伙出现在一些乡间小径上,随便伸手就可以抓上一只,只有成年人指头肚大小的它们,在我的手心里魔性地跳动,顺着青蛙王子的故事,想象的翅膀很轻易就展开了,感觉无与伦比美妙。
这些女孩子见了都要尖叫的东西,我总拿来取乐,奶奶三分宠溺五分埋怨,摇着头骂我是个“女夜叉”。
更多的时候,我其实只是一个忠实的观察者。比如“钓骆驼”,我从来没有钓上过一回。但观察别人的过程,至今还储存在大脑硬盘里。
这里的“骆驼”,指一种长相奇特的牛牛,背部长着一个突起的肉瘤,像极了起伏的驼峰。库布其一带的人们,给万物命名的风格,追求形象,沙漠之舟叫骆驼,这种有“驼峰”的小虫子就叫骆驼虫,把它们 从细细的小洞里引诱出来,这个过程就叫“钓骆驼”。这是我们当年库布其脚下的孩子们乐此不疲的日常游戏,至少在我看来,绝对不比玩“王者荣耀”乐趣少。
“钓骆驼”是个技术活,你先得找一根足够长度的比小洞更细的嫩草芯作为“钓竿”。接下来是寻找骆驼虫的洞穴。骆驼虫喜欢打洞的地方,一般是松松软软的沙地,仔细观察,你会发现某处一圈一圈的细泥,洞眼儿位于正中,很细的洞口,直直地下去,这就是骆驼虫的府邸了。
“钓竿”准备好了,洞眼儿也找到了,小伙伴们撅着屁股趴在地上,用手轻轻地拂去洞口周边的细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钓竿”一点一点伸进去。
“钓竿”伸进去后,小伙伴们眼巴巴地等待骆驼虫上钩。有些性子急的,会在洞眼儿周围拍拍打打,唤醒骆驼虫,让它们快点上钩。果然,一会儿,嫩草就抽动起来了,这时迅速捏住草芯往上一提,一个毛茸茸肉滚滚的骆驼虫就被钓上来了,它咬着草茎,扭来扭去的姿态,活像一个腰身都要扭断的撒娇的小妞。
会钓的,半天可能钓上好几条,不会钓的,连根毛也钓不到,像我,只能给能干会玩的小伙伴们打打下手。
有的主动出击,有的“守株待兔”,自然界这些不起眼的小小生物,各有各的生存之道。骆驼虫平时就遁入洞底,捕食时向上爬至洞口,用背上的逆钩固着身体,一对上颚露出洞外,等待小虫爬过洞口时,突然袭击……骆驼虫们很伶俐,知道只靠自投罗网的猎物,没有把握,便开动脑筋想出办法来引诱小动物。它轻轻摆动露在洞口的上颚和触角,以此吸引其他猎物主动上钩。这种方法可能收到猎食的效果,但有时也会暴露自己,引来天敌。当遇到敌人攻击,骆驼虫靠弯曲的身体迅速蠕动和身上滑溜的长毛,快速躲进洞内。若被敌害拖住外露的上颚,它则利用腹背的逆钩,牢固地钩着洞壁,使敌对势力难以将它拉出来。骆驼虫为完全变态,长大后,会变成学名叫虎甲虫的美丽飞虫。据说这是世界上相对速度最快的生物之一,还特别勇猛,被美誉为“昆虫中的猎豹”。我因为和这样一位英雄般的昆虫在幼年斗智斗勇过,也十分引以为豪。
“簸簸箕,簸簸箕,簸够三年我放你!”在库布其沙漠外围,有一种叫簸簸箕的昆虫,夏天极为常见。除了隐秘的草丛,有时就飞落在你行走的路旁,你的房前屋后,甚至不识时务落到你的手边脚边……而且动作也不神速,飞行能力也有限,在我看来,智商有点不在线。
好在长得可爱。三角脸,两只圆溜溜鼓鼓的大眼,通体油绿,体形修长,前足像两把“大刀”,挥舞着,看上去耀武扬威似的,其实一旦落入人手,只需两只手分别抓住它两只长长的后足,它立马点头哈腰,一副求饶的怂样。
“簸簸箕,簸簸箕,簸够三年我放你!”我们一遍又一遍地命令它,它拼命地点头示好,起起伏伏,和我们当地使用簸箕簸东西的样子神似,我猜想这正是它被我们叫作簸簸箕的原因。
当它发现自己再怎么作揖也无法跑掉的时候,它会在你不小心只抓着它一条腿的时候,用另一条腿蹬你的反作用力,奋力一挣,来一个金蝉脱壳,丢弃一条后腿扬长而去,这时你可能不会再想把它追捕回来,除了几分惆怅你也许还会心存几分歉意,毕竟它的一条腿是因为你而失去的,并且作为孩子的我也判断不出它的腿是像人一样永远失去了,还是可以像壁虎一样重新生长出来……
之后有一回看到了螳螂的图片,便以为自己当年的簸簸箕小伙伴就是螳螂。
后来读了《昆虫记》,知道螳螂其实生性凶残,它不仅以锋利的杀伤性武器去攻击它类,而且居然有时还以自己的同类为食,而最不可思议的是,它还会在你侬我侬之后吃掉自己的情郎!在自然界,各种各样的掠夺杀戮早已司空见惯,但如此残忍的、无形的也实属少见了。
不过后来又看到一些为螳螂的无情洗白的文章,说另有科学家同样在实验室里观察大刀螳螂交尾,但是预先做了一些设计,把它们喂饱吃足,把灯光调暗,让它们尽享情调、悠然自得。结果三十场激情戏中,没有一起凶杀。由此得出结论:雌螳螂吃掉孩子爹主要还是因为肚子太饿了。在荒郊野外,雌螳螂们并不是总能吃饱肚子的,因此,吃掉自己的丈夫的事就时有发生。据说发生率在30%左右。
牛牛圪虫的世界,一点也不比人类社会简单!
不管怎么样,我一直觉得记忆中的簸簸箕小伙伴温柔似水,与这残暴的螳螂似乎不是一个路数,直到有一回和一位同样对昆虫感兴趣的作家朋友聊天,他说簸簸箕是蚂蚱,也叫中华蚱蜢,这才知道原来是场美丽的误会。
因为经常和这些牛牛圪虫为伴、过招,我也时常受到它们的伤害。比如我经常去招惹蜜蜂,脸上就高频率被蜜蜂的毒针刺中,肿成个明泡,变了形,几天不好意思出门。胳膊上有时会起一片小红疙瘩,又痒又疼,慌张地去问祖母,她说是因为被蜘蛛尿过了,有了毒……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吓唬我,骗我远离这些“牛牛圪虫”,我16岁那年,她过世了,我再也无法知晓答案,如今我的身体再哪里起了小红疙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和她的话,而当我的儿子把同样的问题抛给我时,我一定也是用祖母当年不容置疑的口气回答他:“被蜘蛛尿过了……”我与一个去世的亲人的联系,竟是以这样一种又痒又痛的方式!
说到蜘蛛,我其实特别恐惧这个长相丑陋的家伙,每当看到它在房子周围编线织网,我的皮肤就一阵阵发紧,同伴们估计也是讨厌它,每次见到一个大蜘蛛,大家不用商量,总合力除之而后快,不过这个丑货反应灵敏,多数都让它逃脱了,我们在恼怒之余只能捣毁它精心布置下的“天罗地网”。有时命中了,打死了大蜘蛛,有的同伴赶紧在蜘蛛尸首旁画个圆圈,吐一口唾沫,意思是怕它变成蜘蛛精害人,画个圈圈诅咒它?反正我不甚明了,也没有细问,只是感受到了同伴们同样的对蜘蛛又厌恶又害怕的情绪。但理智想下,蜘蛛除了长相丑陋,让人有点不寒而栗外,似乎也并没有真正招惹到我们,而我们总无端地把它与厄运与衰败联系在一起,还是因为我们太肤浅总被颜值牵着鼻子走吧,假如它长得周正可爱些,我想会有许多人乐于饲养它,并把它变成小宠,甚至写诗词赋歌颂它的编织才能吧?
长大后,这些我幼年的陪伴者们渐行渐远。红尘滚滚,俗事如麻,我一头扎进自己的蚁族生活里,忙碌不堪。在过去的感觉中,虫虫们非常多,它们就与我比邻而居,还时不时地来我家串个门儿什么的,现在 住在库布其沙漠脚下的钢筋水泥的房子里,牛牛圪虫们几乎绝迹,偶尔有几只蚂蚁或七星瓢虫或打灯牛牛,从破了洞的纱窗里钻进来,落在窗台上,我还会觉得特别惊喜,像见了老朋友似的。
这几年,进库布其沙漠徒步,我会有意识地特别留意这里的生命——即使沙漠的腹地,也非生命的禁区,沙牛牛、沙和尚、粪扒牛……那些看上去最貌不惊人最微不足道的生物,在最恶劣的条件中,顽强地活着。
沙牛牛、沙和尚都是我们本地的叫法。沙和尚其实就是沙漠蜥蜴。而沙牛牛学名为蚁狮,大米粒大小,见到外物就爱一头钻进沙子里,一副害羞的模样,听说它的生命力极其强悍,不吃不喝可以撑上一年。
而我却想浓墨重彩地写一只粪扒牛。
粪扒牛的名字叫蜣螂,而它的另一个名字更为我们所熟知,屎壳郎。众所周知,蚂蚁小朋友是大力水手,可与蜣螂一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据说一只蜣螂的举重极限,相当于一个正常人类男子,徒手推动重达79.87吨的物体,是不是不可思议?
名字如此不优雅的它背着一具黑壳,带着光泽,蹄蹄爪爪都隐藏在黑壳之下,身长大约三四厘米,爬速也不快,也不躲人,来来回回在沙漠上爬行,留下一串长长的花纹般的足印引人遐想,看上去绝不恶心。
恶心的是它的食物。大多数粪扒牛,以动物便便为食。它们常将动物便便制成球状,滚动到可靠潮湿的地方藏起来,然后在里面结婚、做爱、生子……度过一生。
沙漠里的便便多数是骆驼留下的,也不常有的,偶尔看到一只粪扒牛在沙漠金色的背景下滚动一只粪球缓缓前行,那真是一幅特别吸睛的画面。
有一回,我兴致盎然地跟踪了一只粪扒牛搬运食物的旅程。
粪扒牛背过身去,头朝下,后足抵住粪球,用前足推地产生的作用力向后倒退,左右轮流推动。这样的姿势,利于发力,让它可以把一个比自己身体庞大很多倍的物体玩转起来,但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无法看清前方。它本来一步一步地,已把食物顺利搬运了一段了,但紧接着是一个很陡的沙坡,一不小心,翻落下去,并直抵坡底……看上去根本不可能再负重爬上去了,但这只固执的家伙没有丝毫犹豫,翻身而起抱起食物继续爬坡过坎。只上升了一米多吧,粪球又滚了下去,粪扒牛再次起身尝试,一阵小风吹来,粪球又滚下去了……
这让我想起了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这位科林斯的建立者和国王,一度绑架死神,让世间再无死亡,因此触犯众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诸神让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只能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一件事——诸神认为再也没有比进行这种无效无望的劳动更为严厉的惩罚了。西西弗斯的生命就在这样一件无效又无望的劳作当中消耗……
西西弗斯如此的行为与命运到底有没有意义?加缪说,我们总是看到他身上的重负。而西西弗斯告诉我们,最高的虔诚是否认诸神并且搬掉石头。他也认为自己是幸福的。这个从此没有主宰的世界对他来讲既不是荒漠,也不是沃土。这块巨石上的每一颗粒,这黑黝黝的高山上的每一矿砂,唯有对西西弗斯才形成一个世界。他爬上山顶所要进行的斗争本身就足以使一个人心里感到充实?
同样地,我相信粪扒牛虽然无望但锲而不舍的行为也是有意义的。我在它大概重复了一二十次无功而返却仍然没有放弃后,终于为它所动,伸出了我的“命运之手”,帮它越过了那道沙坡。
当然,粪扒牛们并不总是单打独斗的,它们也善于相互配合。对于大粒粪球,有时会是雌雄两只粪扒牛共同推动的,通常雌虫在前,雄虫在后,它们相互之间默契配合,一副夫唱妇随灵动滑稽的场景,我觉得充满了人世生活的烟火气。
这些呆萌的小虫,为我们的星球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作为自然界的清道夫,沙漠蜣螂帮助处理了存留在沙漠里的粪便,维持了沙漠的洁净与环保,谁能否认库布其沙漠今天的绿水青山有它们的一份功劳?
地球是长了“虫”的核桃,法布尔说。而同样寄居在这颗核桃上的我们,至少当下,我以为,并不见得比虫虫们的世界高明多少。
前几年我去库布其脚下一个偏远的小村子采访,碰到一位满面风霜的老人,我问她为什么不从这几十里见不着人烟的地方迁出去,过更好一些的生活?她一边跪爬着收拾地里的荒草一边淡然说道:“我们一直像牛牛圪虫一样活着,习惯了……”
她的话让我惊讶,惊讶之余又觉得这句话里难道不蕴藏着某种力量与智慧?不由肃然起敬。